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光明区社区生命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意见与建设方案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此公告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7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如有):WJJ GCK-2023-15
项目名称:光明区社区生命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意见与建设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单位: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单位:元): 200000.00
采购需求:(此公告附件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不包括相关项目汇报和审议时间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人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此公告附件处下载。
售价:免费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发至邮箱wjjgck@szgm.gov.cn
应答文件组成:
(一)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5.单位资质和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7.拟安排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8.单位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9.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总体思路与发展研判
4.规划理念与规划设置
5.功能配置与建设指引
6.运营管理与保障措施
7.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五、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7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
联系方式:0755-2342054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话:0755-23420543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