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工业大学测试分析中心激光粒度仪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号/序号:001/1 产品名称:激光粒度仪 数量:1套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号项技术参数要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 程度 | 偏离 说明 | 证明 材料 |
(一)主机性能要求: 1.原理:激光衍射法; ▲ 2.最小测量粒径≤0.01微米; ▲3.最大测量粒径≥3500微米; 4.分析理论:米氏及夫琅霍夫理论; ★5.测量速度: ≥10000次/每秒; 6.典型测量时间:≤10秒; ★7.激光光源:需配备单色性好的高稳定性氦-氖(He-Ne)气态激光器作为激光光源。不接受定制化或改装产品,不接受半导体激光器。 8.激光器波长:光源波长≤640nm。 9.激光器功率:≥4mW(兆瓦) ★10.光路设计:采用反傅立叶(会聚光束)设计,全量程无需更换透镜。 11.检测器:采用多检测器非均匀交叉面积补偿三维立体系统,对数间隔排列设计。避免出现一片式检测器既测定小颗粒,又测定大颗粒时产生的记忆效应,避免小颗粒的微弱信号被掩盖。 ▲12.仪器准确度(精确度)≤0.6%。 ▲13.仪器重复性 ≤0.5%。 14.光学平台:铸钢材质光学平台。 (二)分散系统: ★ 1.仪器的光学测量系统与进样系统应完全独立。 ▲2.分散系统:分散系统需为可快速插拔的模块化设计,搭配湿法分散系统。 3.分散系统的更换拆装无需使用工具,更换完成后电脑能够自动识别分散系统。 4.插入式样品池独立于密封的光路系统。 5.湿法样品分散池带有温度探头。 ★6.湿法分散器最大分散剂容量:≥1000毫升 7.湿法分散器的最大离心泵速≥3000转/分钟,连续可调。 8.湿法分散器具有内置超声功能,超声功率≥35W。 ★9.湿法分散粒径测量范围:0.01-2100um (三)软件及其他要求: ★1.提供中、英文版本的仪器操作软件,并终身免费升级。 2.仪器操作软件可自动完成仪器联机检测、分散器识别、光路校正、数据采集与处理、报告生成等全部操作。 3.仪器操作软件可给出D10、D50、D90等测量数据,以及多次测量的粒径变化趋势图,具有不同测试的谱图对比功能等。 4.仪器操作软件需具备SOP,用户报告设计,结果评估和量程扩展功能。 ▲5.仪器操作软件中提供包含样品的折射率和吸收率的数据库。 6.需提供详尽的中、英文操作说明书、仪器操作视频等,对仪器的硬件操作、软件操作进行说明和指导。 7.工作站配置不低于:CPU:I7,内存:8G,硬盘:500G,操作系统:WIN10专业版正版操作软件,显示器:23寸 ★8.本项目仅接受有市场认可度的成熟产品,不接受定制化产品。 ★(四)配置清单 1.激光粒度仪主机一台 2.湿法检测池及检测窗一套 3.大容量湿法分散器一台 4.仪器操作软件一套 5.电脑工作站(国内配套)一套 |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 | | | |
★2 | 交货地点:沈阳工业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合同款,付款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 | | | |
★4 |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1年 | | | |
★6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免费,质保期外按成本价格收取 | | | |
★7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免费,质保期外按成本价格收取 | | | |
★8 | 伴随服务 1、安装调试及验收 1)安装: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 2.技术培训计划 1)用户项目现场培训1:投标人在用户现场进行为期1-2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除日常操作培训外,主要包括产品的维护和保养。 2)用户项目现场培训2:投标人在用户现场进行现场应用培训,主要内容为产品的使用。 3、维修与指导 如果产品发生故障,投标人在收到用户的维修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做出回应。如果采购人无法在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方式指导下排除故障,投标单位工程师需在48小时内携带备件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 | | | |
★9 | 1.根据我国海关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等相关政策的规定,采购方具有免税资格,对于本次采购项目中的进口设备,学校用于科教领域,投标供应商对所投进口设备是否免税需自行判断,投标报价无论免税价格还是含税价格,均应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及清关等相关费用、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如需办理减免税手续,采购方将无偿提供教学的相关材料配合供应商办理减免税手续,但对办理减免税未能成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2.若中标(成交)的是海关免税设备,则中标(成交)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后,学校方可设备款支付给中标(成交)人: (1)进口免税证明 (2)外贸合同和形式发票 (3)中标(成交)人的银行买汇凭证 (4)合同差额部分由中标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 | | |
★10 | 违约责任: (1)交货时间延期的违约责任:投标人未按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投标人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投标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如投标人在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投标人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投标人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如所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未通过履约验收的违约责任:投标人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 | | |
★11 | 对于供应商未按期履约,致使学校本年度采购预算被财政收回的情况,学校无条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合同金额的10% | |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由于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 024-25494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81231520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张芳、李姗姗
电 话: 024-812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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