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艳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亿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丽华19930073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以北行审批[2023]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路北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辖区范围内;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施工)(施工)。寨子村包含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后城河村包含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二圣庙村包含雨水管网、给水管网、道路恢复。大张刘村包含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油房庄村包含雨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计划工期:244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1.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证书业务办理链接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2、根据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1、“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其中“盲评”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0 09:00至2023-1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路北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亿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55号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学院路交叉口瑞莎学院壹号5楼01单元1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吴艳春 联系人: 赵丽华
电话: 0315-5527518 电话: 19930073149/0315-628371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tangshanyiy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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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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