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乐010-68777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托电项目 2024-2025 年度(二年)固体废物接卸外运和灰场处置管理项目招标-
2023 年 8 月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托电项目 2024-2025 年度(二年)固体废物接卸外运和灰场处置管理项目招标-2023 年 8 月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8×600MW+2×660MW+2×300MW。
2.3 招标编号:CWEME-202308DTJC-SG8056
2.4 计划工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73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承担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600MW+2×660MW+ 2×300MW,12 台燃煤机组固体废物(包含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将未能实 现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无害化处置,处置过程中所污染的石子煤仓 区域、渣仓区域、2 处汽车放灰楼区域卫生的清理,处置运输车辆的调度指挥管理,处置工 作涉及排放设备操作、装卸、运输、灰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台账统计管理,处置运 输中造成所污染道路的清扫,将固体废物拉运至托电指定的储灰场,并负责存储场所的日常运 维,包括填埋、整形碾压、覆土、防扬尘苫盖、洒水等工作。为满足生产需要,要求提供不 少于 30 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自卸处置车,10 台推土机、9 辆洒水车、压路机 5 台、装载 机 7 台,挖掘机 2 台,清扫车 2 台,满足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发电机一台,配置不低于 100KWh,应急使用。
本项目预计年处置产固废物量约 500 万吨(从汽车放灰楼至灰场作业面,运距约 4.2 公 里),处置短倒约 50 万吨(由高保什灰场短倒灰渣至 2 号转运站,运距约 3.4 公里)。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招标为汽车放灰楼调湿灰、渣、石子煤接卸外运至灰场及灰场管理等工作;
(2)以汽车放灰楼粉煤灰仓、渣仓、石子煤仓排放口为界,乙方负责排放口外灰、渣、石子煤处置等工作,包括全厂无法综合利用的灰、渣、石子煤拉运、运灰道路日常洒水及维 护、灰场日常作业、灰场管理站所有设备设施的巡检、维护;
(3)具体保洁工作范围:负责灰场作业区域,运灰道路及两侧 2 米内,汽车放灰楼 50 米内区域,渣仓、石子煤仓零米及 10 米内区域、2 号转运站零米及 50 米内区域清扫,负责 造成二次污染区域的卫生清扫;
(4)乙方负责汽车放灰楼调湿灰仓、渣仓、石子煤相关排放设备的操作工作;(5)人员配置:人员不少于 63 人,其中必须配置项目经理 1 人、安全员 2 人,灰渣、石子煤排放人员 12 人(含现场主管及保洁)、灰场作业机械司机 18 人,自卸车司机 30 人,实 际作业过程中须根据现场工作量及时调整人员、车辆,足额配置(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 的安全员证)。
(6)根据灰场作业面现场地形情况,乙方运输灰渣所使用的车辆必须为前四后八后翻 车,且外观整洁,车厢外部无积灰,定期对轮胎、车厢进行冲洗和清理,车辆车厢本体必须 密封良好,不能有泄露,车厢上部必须有完全将车厢包裹的电动收放苫布,符合环保要求,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沿 10CM。车 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CM,车斗尾部以下 20CM,杜绝运输过程 中的二次扬尘;
(7)负责短倒灰渣、石子煤至汽车放灰楼 2 号转运站皮带卸灰沟及装灰站 2 号皮带卸灰 沟篦子清理工作;
(8)负责石子煤仓、渣仓、2 号转运站的大门、卷帘门、入户小门等开关及维护;(9)负责配合甲方在机组抢修时进行灰渣、石子煤的集中排放和运输;
(10)负责灰场所有门禁、冲洗站等设施管理及维护;
(11)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人工、车辆、机具、备品备件、燃油等全部由乙方按照甲方 要求提供,非生产使用的水、电、住宿等乙方有偿使用;
(12)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托电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1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灰渣、石子煤等私自运出厂外或私自处理,若发生,造成 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车辆及工作人员等,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 理。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并能长期驻守现场。任何情况下的 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分包或转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的最后记载为准。
投标方要根据工作内容及车辆、人员配备做好价格的预测。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持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 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应在近三年需具有 1 项同类型燃煤发电企业固体废物接卸外运和灰场处置管理 整体业绩;或提供至少 1 个固体废物接卸外运相关业绩和 1 个灰场处置运行管理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安全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 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 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 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 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心开标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现阶段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8 层北塔 801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乐
电 话:010-68777007(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 箱:wangxi@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二层 邮 编:100040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物资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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