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灌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灌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楼装修及审判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LZC2019-G2-13027-GXDZ)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LZC2019-G2-13027-GXDZ
项目名称:灌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楼装修及审判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1777609986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灌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灌阳县江东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范工 177760998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灌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于2019年6月10日就灌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楼装修及审判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灌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楼装修及审判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LZC2019-G2-13027-GXDZ)。
二、项目简要说明:综合楼、诉讼服务中心外立面改造工程及诉讼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6月10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21号评标室、5号业主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莫玉华(组长)、蒋美霞、王斌、汤万攀、范君涛(业主评委)
五、定标日期:2019年6月17日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广西天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桂林市灌阳县龙里开发区龙里街3号
中标金额:柒佰零陆万捌仟壹佰肆拾贰元零玖分(¥7068142.09)
七、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工程类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49375.00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灌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灌阳县江东开发区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B区401室
采购人联系人:范工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17776099866 联系电话:0773-8999567
监督部门: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250206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8999567,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B区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健 0773-899956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0日
中标日期:2019年06月17日
总中标金额:706.814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天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桂林市灌阳县龙里开发区龙里街3号 | 706.8142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93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工程类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莫玉华(组长)、蒋美霞、王斌、汤万攀、范君涛(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公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