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d2023-zxccg-006
预算金额7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396-36761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MD2023-ZXCCG-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5 万元,招标人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 包; (002)B 包; (003)C 包; (004)D 包; (005)E 包; (006)F 包; (007)G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
(002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
(003C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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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D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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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E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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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F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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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G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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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由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按 次序整理成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xcxmglyxgs@163.com 并标明 XX 公司 XX 项目 XX 包,待材料审核合格后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3 单元七楼东户(文明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3 单元七楼东户(文明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七、其他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 要求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MD2023-ZXCCG-006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250000 元最高限价:7250000 元
序号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 包 电子胃肠镜 3 1310000 1310000
2 B 包 高频电刀 1 100000 100000
3 C 包 人工心肺机系统 1 2400000 2400000
4 D 包 宫腔镜刨削系统 1 1000000 1000000
5 E 包 全自动免疫组化仪 1 360000 360000
6 F 包 肺功能测试系统 1 680000 680000
7 G 包 超高清神经内镜系统 1 1400000 1400000
注:本项目共分为七个包段(A 包、B 包、C 包、D 包、E 包、F 包、G 包),投标人可以投多 个包段。
5.采购需求:本次项目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电子胃肠镜、高频电刀、人工心肺机系统、宫腔镜刨削系统、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肺功能测试系统、超高清神经内镜系统,具体参数及 规格详见技术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 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3 单元七楼东户(文明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3.方式:由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按次序整 理成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xcxmglyxgs@163.com 并标 明 XX 公司 XX 项目 XX 包,待材料审核合格后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4.售价:500 元/包段(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3 单元七楼东户(文明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3 单元七楼东户(文明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西段 747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6-272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联系人 1:杨女士
联系方式:0396-3676106
联系人 2:李女士
联系方式:1394958168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1:杨女士
联系方式:0396-3676106
联系人 2:李女士
联系方式:1394958168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西段 747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2726379
电子邮件:0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置地华庭 B 座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96-3676106
电子邮件: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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