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弄潮》(暂名)剧目导演、执行导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的委托,就《弄潮》(暂名)剧目导演、执行导演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MZB20231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温州市新桥街道高昂路(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23楼)2305-2308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 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新桥街道高昂路(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23楼)2305-2308室
八、磋商时间:2023年3月23日 14: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新桥街道高昂路(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23楼)2305-2308室
十、报价保证金:不需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5088550610
传真:0577-86668887邮箱:516875482@qq.com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13.4 KB
一.采购项目编号:HMZB20231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弄潮》(暂名)剧目导演、执行导演 | 1 | 项 | 76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温州市新桥街道高昂路(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23楼)2305-2308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 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新桥街道高昂路(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23楼)2305-2308室
八、磋商时间:2023年3月23日 14: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新桥街道高昂路(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23楼)2305-2308室
十、报价保证金:不需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5088550610
传真:0577-86668887邮箱:516875482@qq.com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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