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2023年综合业务合作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项目性质: 综合业务合作平台服务提供商
1.3 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综合业务合作平台服务提供商:对参与综合业务合作的工商户提供平台管理服务。
1.4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中选平台服务商三家、中选候选人3名;
1.5 本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
1.6 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上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3、资格条件:应答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平台(提供既有平台的登录链接或APP下载链接)。平台功能要求如下:①系统平台具备服务方办理注册、变更和注销个体经营手续的功能,确保服务方以合法合规的身份(如个体经营者或等同身份)开展业务。须提供说明材料及系统截图。②系统平台应具备业务规则设置、发布工作任务、业务确认、统计、代开代缴票税、结算数据计算、审核等应用功能,确保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详见技术规范书)。③系统平台应具备综合管理功能,如人员统一代购团体意外保险、业务、结算费、个税、保险管理等。
4、应答人应承诺为项目的服务方提供个人所得税代缴服务。须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平台个体工商户的相关完税证明《清税证明》样本1份,或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真实样本1份。须提供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5、应答人须承诺具备一定的资金周转的能力,每月不低于1000万元额度,周期不低于3个月(须提供承诺函)。
6、协助承诺:应答人须承诺根据市场业务需要,协助服务方办理注册或注销工商经营手续。(须提供承诺函)
7、保险承诺:应答人须承诺为项目涉及的业务服务方统一代购团体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人,并通过平台规范管理。
注:需提供承诺函,通过平台规范管理的流程截图。
8、法律纠纷处理能力承诺: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法律纠纷的处理能力,包含但不限于用工纠纷、经济纠纷等,需要做到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解决相应纠纷。(须提供承诺函)
9、驻点人员承诺:应答人须承诺在上海市派驻不少于1名业务支撑人员,并负责协助做好业务服务方的各项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函)
10、结算账号承诺:应答人承诺在采购人指定银行开立共管账户(专用账户)用于本项目费用的结算。(须提供承诺函)
11、应答人需提供2018年1月份以来同类平台业务的业绩。需提供包括: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结算单/采购订单/结算凭证)关键页(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公告发布日之前开具)。
12、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同时应答人应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应答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应答人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3、应答模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14、 合作人员注册要求
应答人须承诺,如应答人成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禁止采购方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的合作人员在中选供应商的系统平台注册(合作人员名单由采购方定期提供)。(须提供承诺函)。
15、应答人提供的系统平台应合法取得个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且提供给项目的服务方合法享受。享受优惠政策后,单个服务方季度收入9万元以内个税平均税率应小于1%,且增值税起征点不低于月收入9万元。应答人应承诺项目合作期内,如遇个税或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或取消,则视为不再具备合作条件,经采购方决策后可对其作退出处理。须提供个税和增值税优惠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16、应答方平台需满足t+1日基本服务费结算时限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7.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001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286号富丽大厦20楼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杨敬武、陈赛翡、楼晓波、吕恒
项目联系人:姚质彬 电话:15068166995 邮箱:248469097@qq.com
项目联系人:卞雪婷 电话:17816110370 电子邮箱:1210026740@qq.com
9.1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应答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如已提交应答保证金,则扣除全部应答保证金;
9.2供应商在应答过程中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139-0123(平台支撑)。
9.3应答人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中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9.4标书费支付要求:
标书费按200元收取。
支付要求: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标书费缴纳,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
供应商完成标书费缴费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卞雪婷17816110370),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购买确认,获得确认的供应商,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完成下载后供应商即成功购买采购文件,方可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供应商完成标书费缴费后,请自行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项目管理/供应商发票信息维护,对已经缴纳成功的标书费进行电子发票开票申请。标书费缴纳、标书费发票申请指引详见网站: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9.5本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开标,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上进行开标,供应商可在ES系统上查看开标情况、提出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线上业务操作指导手册中的3.5开标管理,操作指导手册获取途径:登陆ES系统首页“系统通知”节点下搜索“致全体供应商伙伴的公开信”,下载“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线上业务操作指导手册”。
9.6应答截止时间后,请应答人登陆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确认报价,并在应答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ES系统上电子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应答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ES系统上提出,超过60分钟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已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