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华中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孙华中 联系电话: 18175185579
联系邮箱: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
造价咨询及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19〕 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旗大道与苏红路交叉处东南泰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生态保障园)内 。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形成处理拆建垃圾100万吨/年、装修垃圾50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4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规模为150吨/日,有害垃圾暂存规模为18吨/年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建设拆建垃圾处理车间、装修垃圾处理车间、大件垃圾车间、可回收物分拣(预处理)间、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食堂、变配电、机修车间、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81072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泵房、地衡等辅助构筑物。配套实施厂区内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系统。2、安装工程。安装拆建垃圾移动式处理线、装修垃圾固定式处理线、可回收物分选设备、大件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购置叉车等工作设备。3、配套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厂区外道路(园中路-东南环路)长约550米,配套实施排水、亮化、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厂区外西侧和北侧设置防护林,宽度分别为30米、50米,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方案审批和优化后的实施方案为准 。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服务期限
1标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结算审核
146

项目设计阶段起至决算办理完毕止。
2标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含驻场)、工程结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231

项目设计阶段起至决算办理完毕止。

 
2.4 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造价咨询服务费及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费按单项咨询项目服务进度支付,即:①设计概算批复完成,按批复情况,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标费率、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基数计取范围及合同其它约定等计算该单项咨询项目的应付金额,按应付金额的80%比例支付过程款。②施工图预算审批完成,按审批情况,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标费率、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基数计取范围及合同其它约定等计算该单项咨询项目的应付金额,按应付金额的80%比例支付过程款。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含驻场)服务费,施工方完成30%合同工程产值进度节点时,支付至该单项咨询项目对应签约合同价的24%;施工方完成60%合同工程产值进度节点时,支付至该单项咨询项目对应签约合同价的48%;施工方完成100%合同工程产值进度节点时,支付至该单项咨询项目对应签约合同价的80%。④工程结算编制完成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审批,支付至该单项咨询项目对应签约合同价的80%。⑤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指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按审核情况,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标费率、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基数计取范围及合同其它约定等计算该单项咨询项目的应付金额,按应付金额的80%比例支付过程款。⑥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审批,支付至该单项项目对应签约合同价的80%。⑦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政府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至政府审定本合同价款的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09月-2023年0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1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 17 时 00 分至2023年04月04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公告时段内在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上免费注册会员(注册会员时合作平台选择“湖南省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会员单位请直接登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大道与军民路交叉口东300m湖南建投集团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经理部院内)。
5.2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至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如投标人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与集中采购履约平台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街道北庄路10号  
联系人:            孙华中               
电  话:         1817518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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