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分行兴华支行迁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5.2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210002861g24070002
预算金额65.2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晓帆024-23382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分行兴华支行迁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编号为A210002861G24070002,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葫芦岛分行兴华支行迁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招标范围:葫芦岛分行兴华支行迁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内外装饰改造及配套水电工程、综合布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计划工期:40天;招标控制价:65.26万元(不含税),其中给排水、采暖、通风工程含暂列金1349.14元;装饰装修工程含暂列金20326.81元,电气工程含暂列金2259.71元,须填表在响应的位置。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葫芦岛分行兴华支行迁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八)须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8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2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段内完成支付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标书发票为电票。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各投标单位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8月12日16点前发送至71527706@qq.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葫芦岛分行兴华支行迁址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五、开标及投标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7日14:00点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及投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八会议室六、监督部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地址:葫芦岛市<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联系人:唐晓帆电话:024-23382836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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