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4.0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70
预算金额434.05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怀然0371-86198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铁梅181378266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7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40,563.72元
最高限价:4340563.7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4-7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 4340563.72 4340563.72 4340563.7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北侧锦绣翠园、枣园等安置小区内,建设内容包含各安置房外墙皮/外墙砖脱落(无保温),外墙皮/外墙砖脱落(有保温),腰线脱落等。
5.2 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磋商文件明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工 期:70日历天。
5.4 质量标准:合格。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网上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慈航路与凌烟街交叉路口往东北约80米
联系人:朱怀然
联系方式:0371-8619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湖中环北路北、龙津路东启迪科技城启创园一期2号楼3层310室
联系人:史铁梅
联系方式:18137826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铁梅
联系方式:1813782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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