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林景区商铺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20.0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20.0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士程0871-654253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石林景区商铺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林景区商铺经营承包项目e64b2198-4897-4254-86d4-d95fbb18ddc0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64b2198-4897-4254-86d4-d95fbb18ddc0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共计926.35平方米e64b2198-4897-4254-86d4-d95fbb18ddc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30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871—6779669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老师
办公电话: 1846943619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戴士程
办公电话: 0871-65425389 移动电话: 1598716523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84001001
标段名称: 石林景区商铺经营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1 09:30
开标地点: 石林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20.0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外承包石林景区大门返程站2项商铺、游客中心进站口1项商铺、小车停车场站台3项商铺、石林风景区内11项商铺与乃古石林景区1项商铺的经营,中标人对商铺进行经营管理,同时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对18项商铺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提升18项商铺的整体形象。此次承包仅针对商铺经营,产权不变。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石林景区大门返程站2项商铺、游客中心进站口1项商铺、小车停车场站台3项商铺,建筑面积557.09㎡;石林景区内11项商铺、乃古石林景区内1项商铺,建筑面积369.26㎡,已装修在营业,水电齐全。石林风景区内11项商铺与乃古石林景区1项商铺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整体装修均属于简单装修,结构类型主要为木质、砖混。房屋生活服务设施齐全,配套有水电、通信、消防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
3.其他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查询网站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21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11-30 16:14:2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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