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2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代理联系人龙工0772-26251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0 08: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急应池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目名称: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铅锑、锌精矿浓密机溢流二级沉淀兼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共四个池体,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详见施工图)

合同估算价:2224053.03元,其中暂列金额97578.32元(不含税为89521.39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监理或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设计单位: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过200万元以上事故应急池、污水池、蓄水池等其他池体。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时30分。

4.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华锡有色营销管理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xhxzbb@ 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如划分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合同外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8-7500366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联系人: 龙工 黄工

联系电话:0772-2625195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   

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

2024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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