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扬州青山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扬州青山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扬州青山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建安估算费暂按1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扬州青山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同建设期。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具备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7.3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每人每周在岗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须接受招标人考核及处罚。
3.8 其它要求:
3.8.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8.2 投标人2022年 4月至 6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2年7月 26 日至2022年8月1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 月 5 日 10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仪征市万年北路45号2楼
邮 编:211400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杨冬 联 系 人:陈素
电 话: 0514-83298918 电 话:0514-87978933
2022年7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