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23〕60 号文件2303-330683-04-01-364415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二期)》施工图纸中所示的梅家湾坑排水渠建设、嵊松线边沟建设、沿山排水渠1清淤、沿山排水渠2建设。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98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64.1 万元,招标预算价: 6952646元, 预留金:330000 元,暂估价: / 。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二期)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 15 日 / 时至2024年08月07日09:00时(北京 时间,下同),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7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220.187.226.3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 (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富豪路202号 地址:嵊州市新悦路88号君悦大厦东入口三楼006室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唐一民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13456559283 电 话: 1876751120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3572998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