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34094-XM003
二、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博宇弘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5层A02
中标金额:69.5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博宇弘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5层A02 | 911101167177505890 | 69.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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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宇弘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无 | 无 | 1 | 69.5万元 | 69.5万元 | 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采购用途: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一项
3、招标项目性质:服务
4、简要技术需求:本次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主要针对学院内部分建筑(包括励学楼、兴业楼(原教学主楼)、培英楼(原教学辅楼)、修德楼(原行政办公楼)、致远楼、报告厅(报告厅及图书馆)、育才楼(控制及计算机中心)、水泵房及热换站以及配套设施进行消防升级改造,使本次工程内的建筑及配套设施满足国家现行的消防规范要求,设计单位需完成本项目的消防改造施工图设计。
5、服务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文凯、刘正、李晞、任正夫、于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4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汽车技师学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经济开发区育英街11号
联系方式:于强,010-80270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薛一凡 、滕玉媛,010-67193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一凡 、滕玉媛
电 话: 010-67193487
中小声明函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docx中小声明函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docx
1-17招标文件-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docx1-17招标文件-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docx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工程勘察设计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工程勘察设计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3万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账 号:1109 1881 6710 6010 0000 0000 8。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投标人拒绝按第四章2.4.2-2.4.7条规定修正报价;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不接受投标人须知12.2以外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扫描原件)的形式送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电子邮箱:bjjf08@126.com。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薛一凡 滕玉媛;联系电话:67193487 67124060;通讯地址: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 收费标准:乙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服务费可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收取。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7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评审因素 | 说明 | 分值 | |
价格(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投标报价)×10%×100 | 10 | |
商务(15分) | 投标人业绩 | 提供自2020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建设页、盖章页) | 10 |
投标文件综合响应情况 | 对招标文件全响应的2分;投标文件内容或形式有差异但招标方能接受的,减1分/每项。 | 2 | |
投标人实力 | 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0分。 | 3 | |
技术(75分) | 设计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资料齐全且完全满足或优于文件要求的得20分;服务方案比较完整或内容有部分不够详细或资料有部分不够齐全或部分满足文件要求的,得12分;服务方案不完整或内容不详细或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文件要求的,得6 分。未提供的得0分。 | 20 |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设计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划分清晰,人数、专业等配备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设计机构设置较合理、岗位职责划分较清晰,人数、专业等配备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划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15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及文件要求得15分;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较好满足项目及文件要求得8分;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及文件要求得4分;不能满足或未提供保证措施的,得0分。 | 15 |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及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设计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较好满足项目及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及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 不能满足或未提供保证措施的,得0分。 | 15 | |
服务承诺 | 承诺内容全面、完整程度,满足要求,得10分;承诺内容全较面、较完整,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得5分; 承诺内容欠缺,得2分;未提供服务承诺,得0分。 | 10 | |
合计 | 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总投资 | ||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
1 | 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 √ | √ | √ | 万元 |
备注 |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设计合同约定的服务性条款、条件与范围,以及建设方要求的其他设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智能化、标识、照明、装饰工程等专业专项设计,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使用方的相关要求。应合理组织图纸的标识方式(如各专业标识方式统一,标明版次、修改日期等),以便于识别版本与图纸类别。本项目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洽商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
序号 | 付款节点 |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或金额) |
1 | 第一期款 | 项目施工开始实施阶段 | 支付合同设计费用的50% |
2 | 第二期款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日内 | 支付合同设计费用的50%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设计任务书及有关材料 | 1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 |
2 | 原相关设计图 | 1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方案图及估算 | 3 | 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 | 无 |
2 | 申报报批或评审图纸、概算 | 4 | 方案图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 | 无 |
3 | 施工图(包含专业深化,以及重点区域效果图) | 8 | 招标图及设计概算确定后个5工作日内 | 正规蓝图,另附电子版 |
发包人名称:北京汽车技师学院(盖章) | 设计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其委托代理人: | 其委托代理人: |
住所: | 住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 电话: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设计周期(天) | 投标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
总价(元)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投标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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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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