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7月15日
公告期限: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慈国资[2014]149号)及其它有关办法,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受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调车机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TGGZY2022041-2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调车机车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 |
采购项目 |
简要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数量 |
预算价 |
1 |
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调车机车采购项目 |
内燃机车(含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和检测仪器),具体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
1台 |
950万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内燃机车的生产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制造商对其唯一授权代理的文件材料,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3、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0元。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并应于2022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采用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邮寄送达地址: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405室),联系人:胡冲辉,联系电话:0574-63989821 13586790038。投标人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62100950@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投标人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乐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乐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投标人。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九、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名称应与递交保证金账户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22年8月9日17:00之前交纳到以下账号并到账。
收款单位: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账 号:201000151846700
十、其他投标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5、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镇北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586609047
2、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楼
联系人:胡冲辉 电话: 0574-63989821
传真: 0574-63019061
附件信息:
(第二次)内燃机车采购项目项目招标文件 .doc(第二次)内燃机车采购项目项目招标文件 .doc
593.5K
标项 | 采购项目 | 简要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数量 | 预算价 |
1 | 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调车机车采购项目 | 内燃机车(含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和检测仪器),具体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 1台 | 950万 |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1、、投标人须为内燃机车的生产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制造商对其唯一授权代理的文件材料,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1条的要求。 | 提供“投标书”。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 |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条的要求。 | 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4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
5 |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
6 |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
7 |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8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商务资信分(24分) | 交货期响应情况(3分) | 1、承诺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交货的得1分;2、承诺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10日历天内交货的得2分;3、承诺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交货的得3分; |
商务资信分(24分) | 质保期响应情况(12分) | 1、整车质保期≥1年的,得4分;2、柴油机活塞、气缸盖、增压器、缸套总成等主要部件质保期≥3年的,得4分;2年≤质保期<3年的,得1分;质保期<2年的,得0分;3、柴油机机体、曲轴、转向架构架、车轴等大部件质保期≥9年的,得4分;6年≤质保期<9年的,得1分;质保期<6年的,得0分;(注: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保期,则质保金按整车承诺保证期予以支付)。 |
商务资信分(24分) | 业绩情况(3分) | 投标产品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在中国内地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销售业绩的得0.5分, 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 |
商务资信分(24分) | 售后服务(6分) | 评委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和响应时间进行评议;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可行性强,响应时间快速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一定的缺陷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技术分(41分) | 图纸和技术资料(3分) | 评标对提供图纸和资料文件对照内燃机车技术要求进行评议:图纸和资料文件符合或优于技术要求的得3分;图纸和资料文件基本符合技术要求的得2分;图纸和资料文件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图纸和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技术分(41分) | 车型真实彩色图片(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车型真实彩色图片(必须有机器间布置、车辆四面外观造型、内部布局含仪表台座位等若干张),图片清晰情况横向比较,酌情评分;合理、符合招标需求的得3分,基本合理、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得2分,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分(41分) | 整车配置情况(18分) | 1、整车配置要求总分14分:满足“整车配置要求”要求得14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负偏离的扣1分;“▲”标记配置无响应或不符合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分(41分) | 整车配置情况(18分) | 2、投标机车具备国家铁路总公司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的得4分,提供国家铁路总公司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技术分(41分) | 综合性能(6分) | 根据整机的综合性能、技术参数进行评议:投标产品质量、性能稳定,符合招标需求得6分;投标产品质量、性能较为成熟,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得4分;投标产品质量、性能较为落后,存在隐患或缺陷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分(41分) | 制作工艺(3分) | 制作工艺精良,使用主材料具有质量保证书,整车内部布局合理,装饰整洁,通道、仪表台等设计合理;合理、符合招标需求的得3分,基本合理、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得2分,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分(41分) | 技术培训(3分) | 能提供系统培训计划,且有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详细完善的方案,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方案合理、可行、有效的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分(41分) | 质量保证(5分) | 质量保证,按技术要求提供整车详细质量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效的得3分;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保证措施简单,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分(41分) | 质量保证(5分) | 投标机车具备国家铁路局颁布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的得2分。提供国家铁路总公司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9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 提供“开标一览表”。 |
2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
3 |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4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初步审查结论 |
投标人分值 | 分值 | |
价格分35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2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5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5%×100 | |
报价得分(35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
合计 | (¥:元) |
序号 | 招标要求 |
1 | ▲发动机★1、循环特性:12缸,四冲程,V型,开式燃烧室,燃油直接喷射,废气涡轮增压,增压空气中间冷却。2、气缸直径: 240mm3、标定功率时燃油消耗率: ≤208+(3%)g/kw.h4、机油消耗与燃油消耗的百分比:≤燃油消耗率的1.5% |
2 | ▲电气部分1、微机控制,并带有故障显示及提示功能。2、传动方式:主传动采用交—直流电传动,索引主发电机为三相交流发电机,电动机为直流牵引电动机,采用全并联。 |
3 | ▲空气制动系统1、制动机型号: JZ—7型2、空气压缩机型号: 螺杆泵 TSA-330A2组3、制动基础装置:每个动轮由单独闸缸、单侧闸瓦制动,并带有闸瓦间隙自动调节机构;4、机车空气制动管路采用不锈钢材质,滤尘器及塞门等也为不锈钢材质。5、机车装有空气干燥器。6、进气道采用不锈钢滤网。 |
4 | 走行部分机车走行部由两个三轴转向架组成,采用轴悬式悬挂,滚动抱轴轴承。 |
5 | 车体机车车体除司机室外,各室顶均设有可拆卸的顶棚,以供吊装各室内的机组和设备。头灯采用LED。 |
6 | 安全保护装置机车装有下列保护装置: 1、曲轴箱压力保护 2、柴油机机油压力保护 3、柴油机水温保护 4、柴油机超转速保护 5、主电路过流保护 6、主电路接地保护 7、防空转保护装置 8、蓄电池充电过流保护装置 9、轮缘防迟缓装置。 |
7 | ▲机车三项设备三项设备(LKJ2000运行监控,机车通信,机车信号)主机及其他相关电缆及配套设备由机车厂家负责采购、安装及调试,明确所需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机车厂家投标时须明确所提供三项设备配置清单。 (具体见附表一、二、三) 。 |
8 | 制造厂内监造和检验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制造厂(包括总包厂和分包厂)对该机的材料、制造工艺及质量、安装和检验进行现场监造。 |
9 | 随机工具、备件、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技术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1. 投标车型真实图片,至少包括机车总体布置图、整车外形和驾驶室内部布置的彩色图片;2. 按业主提供的附表四填写投标车型整车主要配置和技术参数性能表;3. 投标方提供免费随车保养件、备件、随机资料清单。 |
10 | 其他附加说明1. 维修、操作人员4-6人免费驻厂培训或交车现场培训,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供买方评估。2. 机车的质保期从现场交接完成日开始计算。 |
11 | 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产品相关规定。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监控装置 | 套 | 1 | ||
(1) | 监控记录板 | 块 | 2 | H型插板 | |
(2) | 通信板 | 块 | 2 | ||
(3) | 模拟量入出板 | 块 | 2 | ||
(4) | 数字量入出板 | 块 | 2 | ||
(5) | 数字量输入板 | 块 | 2 | ||
(6) | 地面信息处理板 | 块 | 2 | ||
(7) | 电源板 | 块 | 2 | ||
显示器 | 套 | 2 | |||
装车电缆 | 套 | 1 | |||
压力传感器 | 个 | 4 | |||
2 | 机车安全综合检测装置 | 套 | 1 | ||
(1) | 电源板 | 块 | 2 | ||
(2) | 通信板 | 块 | 2 | ||
(3) | 录音板 | 块 | 1 | ||
(4) | 安装布线 | 套 | 1 | ||
3 | 平面调车接口盒 | 套 | 1 | ||
4 | 警惕装置 | 套 | 1 | ||
(1) | 警惕按钮 | 个 | 2 | ||
(2) | 装车电缆 | 套 | 1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每套数量 | 备注 |
1 | 一主体化机车信号主机 | 台 | 1 | ||
2 | 双面八显示机车信号 | 个 | 2 | ||
3 | 通用式机车信号双路接收线圈 | 个 | 4 | ||
4 | 双路机车感应器接线盒 | 个 | 2 | ||
5 | 机车信号设备接线电缆 | 套 | 1 | ||
6 | TAX3箱机车信号通信板 | 个 | 1 | ||
每套合计 | 套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主机 | 套 | 1 | ||
(1) | 机箱(含子架、减震架) | 套 | 1 | ||
(2) | 主控单元 | 套 | 1 | ||
(3) | 接口单元 | 套 | 1 | ||
(4) | 电源单元 | 套 | 1 | ||
(5) | 记录单元 | 套 | 1 | ||
(6) | 450MHz机车电台单元 | 套 | 1 | ||
(7) | 各种连接电缆 | 套 | 1 | ||
2 | 操作显示终端MMI | 套 | 2 | ||
3 | 控制电缆 | 套 | 2 | ||
4 | 送受话器及电缆 | 套 | 1 | ||
5 | 多频带天线和馈线 | 套 | 2 | ||
6 | GPS天线和馈线 | 套 | 1 | ||
7 | 电源电缆 | 套 | 1 | ||
8 | 加装LBJ | ||||
单套设备综合价格 | 套 | ||||
零部件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柴油机机体 | |||
曲轴 | |||
主机油泵 | |||
缸套总成 | |||
活塞 | |||
活塞环(气、油环) | |||
连杆 | |||
主轴瓦 | |||
连杆瓦 | |||
气缸盖 | |||
喷油泵 | |||
喷油器 | |||
气阀 | |||
调速器 | |||
增压器 | |||
高温水泵 | |||
中冷水泵 | |||
联轴节 | |||
中冷器 | |||
高压油管 | |||
减振器 | |||
进排气系统 |
零部件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变速器 | |||
冷却单节 | |||
空压机 |
零部件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制动机 |
零部件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主发电机 | |||
牵引电动机 | |||
风泵电机 | |||
启动发电机 | |||
步进电机 | |||
主整流柜 | |||
主接触器 | |||
反向器 | |||
起动接触器 | |||
主发励磁接触器 | |||
空压机电机接触器 | |||
司机控制器 | |||
风压继电器 | |||
自动开关 | |||
步进电机驱动装置 | |||
蓄电池 | |||
微机装置 | |||
扳键开关 | |||
空调 |
零部件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轴箱弹簧 | |||
闸瓦 | |||
闸瓦间隙调节器 | |||
油压减振器 | |||
抱轴箱体 | |||
抱滚动轴承 | |||
轴箱轴承 | |||
轮缘润滑装置 | |||
风源净化装置 | |||
车钩缓冲器 | |||
从动齿轮 | |||
主动齿轮 | |||
牵引齿轮箱 | |||
轮箍 | |||
刮雨器 | |||
转向架构架 | |||
车轴 |
项目 | 要求 |
1、交货时间、方式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0天内到货及完成合同相关要求。★交货方式:交车地点在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待机车组装、调试完毕,启动、运行正常后交车,交车前的相关手续和费用由机车厂家负责。 |
2、质保期 | 整车免费质保期为一年。 |
★3、付款方式 | 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业主方可先向卖方支付20%合同额度的预付款;全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业主凭卖方商业发票、验收合格证书及卖方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支付合同总额的80%货款。 |
4、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2%,在签订供货合同后7日内递交。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 |
现场管理 | 1、卖方需对货物的运输、接卸和安装方案等提前书面通知买方确认。2、卖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在产品安装调试期间,买方给予卖方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水电接口,安装调试费、水电费及生活方面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3、卖方负责到达产品的接卸、运输、清点、保管等工作,所有涉及的费用由卖方负责。买方提供必要的协助。4、卖方在安装期间需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并加强安全管理。如出现人员、设备、财产等安全问题由卖方自行负责。 |
质量保证 | 1、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为买卖双方正式签署“验收交接合格证书”之日起的一年。在产品质保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2、本项目合同的全部产品(外购件除外)必须由卖方本厂生产,不得任意分包给其它厂家,如确需其它厂家生产,必须经买方认可。卖方必须严格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买方的合同技术规格书要求生产。3、卖方保证在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是新的,并由最好的合适的材料制成,具有一流的工艺,同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所有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在货物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寿命期内经过正确地安装,合理地操作和维护能够令人满意地运转。4、在质保期内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问题需要服务时,卖方必须作好服务工作,在4个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免费解决。保证期内,卖方应进一步对任何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造成的故障负责,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卖方应在30天内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部件、零件或设备,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5、质保期满后,卖方应履行继续服务职责,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
技术服务和联络 | 1、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如需要),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技术人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2、卖方根据合同派往现场参加开箱检验的人员应能够全权处理开箱检验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应有合格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能够全权处理合同货物试运行中的所有问题。3、卖方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全部问题。4、当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5、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加强安全管理。如出现人员、设备、财产等安全问题由卖方自行负责。 |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 1、卖方在制造厂交货之前,应对货物的质量、规范、性能、数量、重量等作精确和全面的检验,并签署证明书以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该证明书构成向议付银行付款的单据的一部分,但不认为是货物的质量、规范、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所做测试细节和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在质量证明文件中。2、安装完毕后,由卖方根据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逐项调试,同时做好调试记录交买方。需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鉴定的设备,由卖方负责办理鉴定,费用由卖方负责。3、随机工具、仪器、备品和图纸资料按合同和技术规格书明确的清单由卖方清点交接给买方,并提供技术规格书明确的技术文件和资料。4、上述条件具备后,双方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文件。签署验收文件之日为产品最终交货日期。 |
1 | 单位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 话: | 联 系 人: | |
5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从业人员数量 | ||
10 | 营业收入 | ||
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产地 | 主要规格 | 制造商 | 备注 |
序号 | 用户单位 | 机车型号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合同总金额 | 证明资料所在页码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备注 |
慈溪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调车机车采购项目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一 | 报价总金额 | 大写: 元小写: (元) | 1.1+……1.3 | |||
1.1 | 内燃机车 | 1台 | 见技术规格书 | |||
1.2 | 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 | 1批 | 请分别详列清单 | |||
1.3 | 随机资料 | 1批 | 见技术规格书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 |
序号 | 名 称 | 品牌 | 规 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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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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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品牌 | 规 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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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 |||||||||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行业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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