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科技专员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3-Y-G-044-002
项目名称: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科技专员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5000000.00元
第二标段采购预算: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服务,科技创新管理专员服务包括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科小入库评价、高企申报、瞪羚独角兽培育申报及研发活动管理、知识产权布局、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人才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
2、服务要求:
2.1组建不少于5人的拥有科技服务工作经验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制定企业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工作开展的整体方案及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有效推进;在服务周期内完成本年度的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申报、培训及绩效考核工作;
2.2、组织科技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政策宣贯,围绕高企、科小、研发机构、科技人才等政策,邀请业内专家开展课程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科技创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3、对企业申报的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对企业进行反馈,报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名录至科创委存档;
2.4、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座谈会或走访活动,与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进行深入沟通;
2.5、指导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开展科小入库评价、高企申报、瞪羚独角兽培育申报及研发活动管理、知识产权布局、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人才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
2.6、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专员进行评价;
2.7、服务完成后,向科创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人(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人(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4、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5.1、中国政府采购网
5.2、江苏政府采购网
5.3、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6楼
联系方式:翟羽翔0512-66681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楼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
电话:0512-65237219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科技专员第一标段 | 标段一:科技统计专员服务项目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预算金额: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3、项目概况: 开展2023年度企业科技统计专员服务,科技统计包含火炬统计、规上研发统计、科技机构年度统计、基础研究备案、科研服务业、创新积分等统计项目。 4、服务要求: 4.1、组建不少于8人的拥有科技统计工作经验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在服务周期内完成本年度的企业科技统计专员申报、培训及绩效考核工作; 4.2、制定企业科技统计专员工作开展的整体方案及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有效推进; 4.3、组织约4000家科技企业进行企业科技统计专员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科技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4、做好科技统计专员备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答企业申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好政策辅导工作; 4.5、对企业申报的科技统计专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相关名录报至科创委存档; 4.6、围绕科技统计业务知识、重点指标、填报要求等,开展课程培训。结合培训内容,对培训效果开展考核; 4.7、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座谈会或走访活动,与企业科技统计专员进行深入沟通; 4.8、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企业的科技统计工作进行评价,对企业科技统计专员进行评级; 4.9、服务完成后,向科创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 300.000000 | 2023-11 | 否 | 否 | |
2 | 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科技专员第二标段 | 标段二:科技创新管理专员服务项目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预算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3、项目概况: 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服务,科技创新管理专员服务包括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科小入库评价、高企申报、瞪羚独角兽培育申报及研发活动管理、知识产权布局、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人才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 4、服务要求 4.1组建不少于5人的拥有科技服务工作经验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制定企业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工作开展的整体方案及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有效推进;在服务周期内完成本年度的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申报、培训及绩效考核工作; 4.2、组织科技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政策宣贯,围绕高企、科小、研发机构、科技人才等政策,邀请业内专家开展课程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科技创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3、对企业申报的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对企业进行反馈,报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名录至科创委存档; 4.4、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座谈会或走访活动,与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进行深入沟通; 4.5、指导科技创新管理企业专员开展科小入库评价、高企申报、瞪羚独角兽培育申报及研发活动管理、知识产权布局、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人才申报等工作; 4.6、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专员进行评价; 4.7、服务完成后,向科创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 200.000000 | 2023-11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