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综合楼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9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战寿奎
中标公司勤德(辽宁)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勤德(辽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勤德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容为: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综合楼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综合楼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 | |||
|
市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综合楼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供货合
连
同
甲方(买方):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90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武
乙方(卖方):勤德(辽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物
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海中路6-1号308-15号
法定代表人:隋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本合同产品(物品)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产品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科宝、BT-600 | 1 | 126000.00 |
2 | 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 | 科宝、S80 | 1 | 253000.00 |
总计 | (大写):叁拾柒万玖仟元(小写):379000.00 |
二、产品质量
质量标准:依据采购文件、本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对采购文件、本合同约定
的质量标准产生分歧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产品价款及结算
1.付款: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且财政资金到达甲
方账户后,甲方以(支票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
2.发票的开具: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款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质保金:本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为质保金。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无任
何质量问题的,质保期满并且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无息将质保金支付
给乙方。
4.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税号:122102004224261086
银行账号:2120150130005900100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勤德(辽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税号:91210200MAOTWYP349
银行账号:11856000000465493
开户行:华夏银行大连奥林匹克广场支行
四、产品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货物运输、防潮、防震、防受损等要求
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或有费用按下列约定承担:
产品的保险由乙方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产品交付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
单价支付货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产品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满足使用性能、质量标
准、技术要求等的合格产品。货物交付时,乙方应将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
书、随附配件、工具、清单等一切必备的文件资料和配品一并交付甲方。乙方在
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利甲方
准备接货。
2.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
3.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5.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后,由甲方对
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货物交付前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质保期
1.质保期为一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质量发生问题的,
按照国家关于质保期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生问题的,自甲方提出后,乙方
应于24小时间内派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
件(不另行收取交通费、住宿费、工时费、托运费等其他任何费用)。质保期内,
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维修的通知后3日内未对产品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
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乙方提供终生维
修服务。
七、产品的调试和验收
1.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
内进行验收。该验收仅包含对产品外观、基本功能等显性特征的验收,不代表甲
方接受产品的隐性质量瑕疵。验收时,甲乙双方均应派人员到现场,若乙方未派
人员到场验收时,甲方有权单方进行验收,产品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
视情况不予验收,并要求乙方更换、退货、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和设备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并负责免费培训甲
方的使用操作人员。
对技术复杂的设备,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
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
租赁权、知识产权等。如第三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甲方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行
政程序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而受到的一切名誉和/或
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在规定的交货日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货物,不存在质
量瑕疵。
九、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
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违反上述
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旧机翻新的货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交付的
货物由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自行提取,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则按甲方的实际
损失予以赔偿。
2.乙方所交付货物存在所有权争议或其他影响货物所有权转移情形的,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
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为
维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倍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被追索的,
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并要求更
换。乙方同意更换的,更换期间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同意更换、或自同意更换之日起30日内无法交付或交付后仍不符合本合
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外,还应按合同总
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向甲
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达到约定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处理。乙方自
甲方提出退货通知7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
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本合同项下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违约方违约行
为给第三方(如有)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等)时由守约方承担的赔
偿责任、守约方调查违约方违约行为的费用以及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
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送达费、
执行费、差旅费等。
十一、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墨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双方暂时中止本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
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中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
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
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
1.通知方式:
甲方接收通知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90号,电话:81880166,
联系人:战寿奎。
乙方接收通知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圣林园24-1号,电话:
13889503491,联系人:谷灵慧。
若上述通知方式发生任何变更,由变更方于变更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未及时通知由变更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当事人通知方
式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
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
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
址。
双方确认: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通知方式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
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
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通知方式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
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
2.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
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5.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参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苏莲市第五公民医院
乙方:勤德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或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华夏银行大连奥林匹克广场
开户行
3i0211000322
支行
账号:11856000000465493
签约时间:222年7月6日
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
1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BT-6001 |
2 | 试管架 | 4 |
3 | 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 | S801 |
4 | 电源线 | 2 |
5 | RS232 | 1 |
6 | USB电缆 | 1 |
7 | 1394线(1394相机专用)或网线(网口相机专用) | 1 |
8 | VGA线缆 | 1 |
9 | 保险丝(T6.3AL250V) | 2 |
10 | 保险丝(T3.15AL250V) | 3 |
11 | 废液桶 | 1 |
12 | 清洗液桶 | 1 |
13 | 供料圆盘 | 1 |
14 | 导液管6 | 1 |
15 | 导液管8 | 2 |
16 | 转动盘 | 1 |
17 | 前导轨 | 1 |
18 | 后导轨 | 1 |
19 | 进料模块 | 1 |
20 | 计数池条(内含50个有形成分计数池) | 2 |
21 | 试管+试管帽 | 100 |
22 | 试管架 | 10 |
23 | 产品使用说明书 | 1 |
24 | 电脑主机 | 1 |
润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乙方:勤德(辽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
范商业赔赔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
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
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
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正规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
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
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
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
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
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
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
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赔赔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
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赔赔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
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于202年月6日签订的《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供货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生物技术术
九、未是运广式半份,电男参份,乙方都家的并从全新中日起生效
甲方(加盖公章)宏(加盖公章)勤德(辽宁)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勤德(辽宁)
物技术有限公司
禁集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极代
法定
222年7月6日6日1021100
7月
五
第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产品购销质量保证协议
连
甲方: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乙方:勤德(辽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了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
00
的法律、法规,遵循《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保证医疗器械安全
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卫生材
料和医疗器械事宜,签订如下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遵守国家医疗器械法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经
营资格证书(经甲方核对无异的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印章)。乙方业务人员应出
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照委托书授
权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及耗材,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具有产品注册证
号、生产批号和有效期。
3.乙方提供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管理
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乙方提供进口卫生材料、医疗器械时,应同时提供加盖乙方质量管理部门
印章的医疗注册证及授权复印件。
5.确因乙方提供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部门处罚或承担其他产品责任、赔偿责任的,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全额赔偿。
6.如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引起甲方与客户的纠纷,或被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部门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应进行全
额赔偿。
7.整件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包装箱内应附产品合格证。
8.乙方提供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不得超过出厂日期的六个月,并保证及
时送货。
9.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计划后,应急产品原则上应在4小时之内送到,一般
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应在24小时之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
10.乙方不得在销售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利用财务或其他方式进行
商业购赔。
11.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应严格遵循并履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
务和责任。
12.针对甲方的采购意向,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拟采购的卫生材料、医疗
器械报价单一份,包括品名、单位、规格型号、生产企业、许可证、注册证号、
单价等项并加盖公章,双方达成采购意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作为合同附件留存。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
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卫生材料、医疗器械无进口注册证件和验收报告等违反
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形,应在收到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后7日内通知
乙方处理,乙方应立即响应,为甲方更换合格产品、补足相关文件和资料。
2.甲方在经营和使用乙方提供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过程中有质量异议的,
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以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出具的医
疗器械质量检验报告书为准。
3.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提供详
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协作,共同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2.对于临时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等形式达成的购销业务,质量保证条款可
参照本协议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已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
明确。
5.本质量保证协议作为《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供货
合同》附件,系《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检验类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供货合同》的一
部分。
四、本协议安式掉份
申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五、机地议自双方签字理之日起生效。电物技术育
德线(辽宁)生
大连市阁五人民医院乙方(加盖公章)
甲方(加盖公章)
宁物技术有限公司
只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院
法定代表
2022年1月6日22242
7月6日
21021100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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