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116-2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024-23304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6
公告正文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116-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 K0+000 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终点对接,位于宽帮屯村西侧,
整体路线位于鞍羊线西侧并行于鞍羊线走行,在K0+530 处上跨秦沈客运专线,在顾家窝堡
以北于里程桩号K13+014.5修建大桥跨越绕阳河(台安县与黑山县界河),过大虎山后,设
黑山枢纽接秦沈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33公里,其中鞍山段长13公里,锦州段长20公里,
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资质
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乙级土地规划业务、
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止)内至少具有1项用地预审技术服务相关业绩(包括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和用地预审相关论
证报告);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23日至2023
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将下述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
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16-2023 材料+单位名称”
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公司确认,获取采购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副本、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
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
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套,文
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
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技术服务,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采购人为辽宁
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K0+000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终点对接,位于宽帮屯村西
侧,整体路线位于鞍羊线西侧并行于鞍羊线走行,在K0+530处上跨秦沈客运专线,在顾家
窝堡以北于里程桩号K13+014.5修建大桥跨越绕阳河(台安县与黑山县界河),过大虎山后,
设黑山枢纽接秦沈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33公里,其中鞍山段长13公里,锦州段长20公
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
2.2采购范围:对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进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用地批复止。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基本农田
补划方案、耕地保护踏勘报告、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并随用地预审资料同步上报;
9月20日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调规实施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满
足征地组卷需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乙级土地规划业务、
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止)内至少具有1项用地预审技术服务相关业绩(包括用地预审技术服务和用地预审相关论
证报告);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报名
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
采购代理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16-2023 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
采购代理公司确认,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
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证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
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
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24-832119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韩女士、石先生
电 话: 024-23304808
电子邮件: LNCT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程愈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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