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复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scg)2024-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霄鹤17349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复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1906238157@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SCG)2024-2
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复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
2、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应急预案汇编);
3、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复评申报文件(自评报告、支撑性材料),;
4、协助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复评申报,完成相应申报文件的填制(评审申请表、承诺书、延期申请表等。
5、协助甲方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复评的评审及验收,并取得相应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20日起至自治区水利厅的评审及验收通过之日止。(2024年7月1日前必须完成复审资料的初稿进行备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由本单位出具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税收、社保缴纳证明(近六个月内连续四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
5、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服务能力;所派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并至少具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1906238157@qq.com
方式:邮箱获取:1906238157@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莎车县浙商大酒店5楼大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5楼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路15号        
联系方式:杨杰13999096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莎车县浙商大酒店5楼            
联系方式:洪霄鹤17349985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霄鹤
电 话:  1734998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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