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2023年3月第1批公开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ny-wz-2023-0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一凡025-8221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2023年3月第1批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HNY-WZ-2023-0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2023年3月第1批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2023年3月第1批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资2023年3月第1批公开招标: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13 00:00到2023-02-17 00: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6 09:30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06 09:3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招标条件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二期综合能源设备总包项目-综合能源及其相关设备物资采购
(001)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二期综合能源设备总包项目-电力电缆物资采购(002)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二期综合能源设备总包项目-电缆保护管物资采购(003)
南京天生桥大道10kV双电源改造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智慧运维管理及配套设备物资采购
(004)
南京天生桥大道10kV双电源改造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电力电缆及配套物资采购(005)
南京永阳园区4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6)
南京永阳园区5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7)
南京永阳园区6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8)
南京永阳园区8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9)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
称“招标人”)委托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
标人提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二期综合能源设备总包项目-综合能源及其相关设备物资采购
(001)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二期综合能源设备总包项目-电力电缆物资采购(002)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二期综合能源设备总包项目-电缆保护管物资采购(003)
南京天生桥大道10kV双电源改造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智慧运维管理及配套设备物资采购
(004)
南京天生桥大道10kV双电源改造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电力电缆及配套物资采购(005)
南京永阳园区4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6)
南京永阳园区5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7)
南京永阳园区6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8)
南京永阳园区8号厂房二期项目综合能源设备总包合同物资采购(00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
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
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
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人生产场地证明: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所有权人为投标单位或法
定代表人,房产性质不得为住宅用地)或者租赁合同)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
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
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近三年有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
(3)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有效试验报告结论数据满
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申
请报名产品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
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
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
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
证书。(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见3.12其他要求)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查询信息截图)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
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
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
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查询信息截图)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
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查询信息截图)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
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
试验人员。(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见3.12其他要求)
(10)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标准化定制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环网箱或站所终端(DTU)。环网
箱与站所终端(D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
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
D)。(如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
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
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13)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
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质量承诺书)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
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
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质量承诺书)
(15)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
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
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质量承诺书)
(1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
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质量承诺书)
(17)(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简称:核实结果),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
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结果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结
果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8)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
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
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
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书)
(19)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电力大宗物资只接受制造商、进口产品唯一代理商,不接受国产代
理。其他可接收代理商。(*电力大宗物资:①高低压成套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电缆分支
箱、环网柜、箱式开闭所、计量箱;②电缆;③保护管;④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⑤导线;⑥杆塔;
⑦电缆附件;⑧柱开;⑨避雷器)(*电力零星物资:包含工器具、试验仪器、母线槽、门禁、监控系
统、灯具、瓷件、金具、钢材、辅助材料等)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
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项目,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 交货期:60日历天,交货地点:按需求单位要求。
3.6 企业征信报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电网(国网征信有限公司)开具的《企业征
信报告》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
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
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
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
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
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9业绩要求:
具体要求:近三年有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
3.9.1业绩有效: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其销售至电网系统发电系统以及用户工程的同类产品业绩(须提供合同);
②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与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
3.9.2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3.9.3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3.9.4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3.9.5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
绩。
3.10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1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0、2019)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
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
亏损。
3.12其他要求
3.12.1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2.1.1申请人必须具有申请报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12.1.2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招标物资类别
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电力大宗物资:①高低压成套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电缆分支箱、
环网柜、箱式开闭所、计量箱;②电缆;③保护管;④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⑤导线;⑥杆塔;⑦电
缆附件;⑧柱开;⑨避雷器)
3.12.2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3.12.2.1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认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3.12.3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3.12.3.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或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3.13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线上报名)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
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申请下
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站阅读。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
ETP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TP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
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
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
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16:00时(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
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凭电子钥匙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同时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招
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4.3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完成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电力信息支持电话:025-85085187(负责解答电子投标系统应用问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线下递交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
其中开标文件部分和商务文件部分综合形成一份文件。将两份文件的电子档(均为PDF格式,且递交的商
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封面(首页)进行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封面扫描件)通过U盘在规定时
间内递交。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9:30时
6.2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10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发布。
8.重要提示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ETP相应
位置。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TP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ETP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8.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
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
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8.3 最高投标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89 (元)
2591968.28 (元)
1512978.10 (元)
495426.97 (元)
1926500.76 (元)
530706.88 (元)
331979.38 (元)
323813.44 (元)
296943.75 (元)
8.4 报价方式:采用投标金额报价。
8.5 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与推荐原则: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9、注意事项 ※
1)为全面推进投标文件电子化业务,投标报价以电子报价为准。投标单位若未上传电子报价或电子
投标文件的任一部分,将作弃标处理,请知悉。
2)本次招标采用纸质与电子相结合的投标方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递交
电子文件,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4)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网站
(https://sgccetp.com.cn)投标。注意:ECP平台公开招标和公开竞谈无需报名,直接获取下载招标文
件即默认为报名;公开招标和邀请竞谈需先接受邀请,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
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网站(https://sgccetp.com.cn)报名项目并上传电子报价.
10.地址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福建路63-1号科贸中心
联系人:吕一凡
电话:025-82217593
2023年2月1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9号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路251号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子 邮 件: 513959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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