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电信翼碳节能中台基于数据源节能改造服务】,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基于“翼碳节能中台”对厦门电信接入机房AI节能系统建设项目新建具有AI控制功能并整合机房空调控制、能耗监测、对于发热机柜均温改造等技术方式对机房环境及节能降耗进行综合改造及维保服务,预计金额为30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根据需求内容提供相应的设备及服务,服务期一年。 详见第五章、第六章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具体集成服务标准及参数等见询价文件中的技术参数部分。
1.5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次询价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服务期 |
1 |
节能改造服务 |
翼碳节能中台 |
定制 |
1 |
吕岭路21号 |
一年 |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6本项目划分/不划分分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按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3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份或以上已完结的节能类项目20万以上真实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项目验收报告、合同全款发票等证明材料);
2.1.4 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之后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审核)。
2.1.5 相关节能产品需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 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厦门市湖滨东路301号滨北电信大楼附属楼。
3.3 获取方式:邮件至xmyangxiaoc@chinatelecom.cn获取询价文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密封(正本一份)。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7月21 日9:00前递交至厦门市湖滨东路301号滨北电信大楼附属楼。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1日14:30,厦门市湖滨东路301号滨北电信大楼附属楼 。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8.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9. 地 址: 厦门市湖滨东路301号滨北电信大楼附属楼
10. 邮 编: 361003
11. 联 系 人: 杨女士
12. 电 话: 0592-5154964
13. 电子邮件: xmyangxiaoc@chinatelecom.cn
1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
15. 账 号: 4100020009022111843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盖章)】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