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店镇及塔儿湾街道清扫清运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万店镇及塔儿湾街道清扫清运保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FSCG-2023-00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3-2023-00706
3、项目名称:万店镇及塔儿湾街道清扫清运保洁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7.53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供应商存在上述名单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线下制作按采购文件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场所递交)。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86,注册咨询联系电话:400991396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86)。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26-2号(随州宾馆主楼二楼东2、东3、东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随州建行:张慧芬13007189173;随州农行:万欣 18827588896,0722-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 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 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喻强威 18672731423;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13908666813,李小飞1867223333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曾都区万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万店镇新街138号
联系方式:13872861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诚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26-2号(随州宾馆主楼二楼东2、东3、东4)
联系方式:13581394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随州诚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58139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