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开福区松材线虫病除治三年绩效承包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29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2022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全区疫情涉及青竹湖、沙坪和捞刀河3个街道、发生小班55个,总面积约0.49万亩,枯死松树3585株;其中:青竹湖街道小班31个,小班面积约0.34万亩,枯死松树1744株;沙坪街道小班21个,小班面积约0.13万亩,枯死松树1409株;捞刀河疫情小班3个,涉及小班面积0.02万亩,感病枯死松木432株。
实施三年绩效承包服务,逐步控制压缩发生面积,实现2025年秋季拔除疫区目标。2023年秋季普查感病枯死松树数量下降到2000株以下,减少疫情小班30个,压缩发生面积2000亩以上,实现捞刀河街道无疫情。2024年秋季普查无感病枯死松树,全区无疫情发生。2025年秋季普查无松材线虫病感病枯死松树,实现全区疫情拔除。
二、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的通知》(林生发〔2021〕5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等文件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防治任务
(1)疫木清理。在每年3月31日前,对辖区枯死松树、濒死、衰弱松树实施全面集中清除,2023年预计数量8000株;2024年预计数量5000株;2025年预计数量2000株,三年预计总数量15000株。并按防控要求集中粉碎处理。防控年度期间同时做到即死即清,进一步降低松树枯死率,减少疫情传播途径。
(2)松褐天牛防治。每年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共5000亩松林实施药物防治传播媒介松褐天牛,在6月中旬、7月上旬分两次实施飞机喷洒药物(8%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和噻虫啉交替使用)防治松褐天牛。在青竹湖森林公园、秀峰山公园、大明山庄和河村山庄等重点林区内松树实施打孔注药4000株,用药10000支。2025年对重点无疫情区及疫情拔除区松林释放10000头生物天敌(花绒寄甲)防治。
(3)疫木管理。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组织街道监管疫点范围内居民用材情况,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居民房前屋后松材清理销毁工作。
(4)加强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按照技术要求组织专人定期开展全区范围内松林日常监测(巡查)和专项普查(秋季普查)。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针对进行防治。
2、疫情防治
(1)防治区划
重型疫点:青竹湖街道、沙坪街道
轻型疫点:捞刀河街道
预防区:秀峰街道、洪山街道。
(2)疫木除治
①强度择伐除治
适用范围:所有松林小班。
采取“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相结合的方式,对松林小班中枯死(病死、濒死、因灾致死)和衰弱松树进行采伐。“集中除治”即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当年11月至翌年3月31日前)采伐清理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即死即清”为集中除治后又出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的方式。
作业要求:所有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粉碎的要求进行处置,松木及枝桠采用粉碎设备粉碎后需用作业车辆进行运输。
②伐桩处理
适用范围:采取择伐除治的所有枯死松树(病死、濒死、因灾致死)、衰弱松树。
作业要求: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2024年至2025年在伐桩上放1-2颗磷化铝,用0.1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薄膜四周压实。
③无害化处理
采取集中粉碎(削片)方式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无害化处理。
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 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 1 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 0.6 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对集中除治和皆伐清理的疫木采取粉碎(削片)处理措施的,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④除治标识
除治山场在进山路口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同时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现场宣传,设立醒目宣传标语、标牌等宣传内容。
⑤采集上报
应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及移动端APP对所有采伐的疫木进行GPS定位、拍照,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3)媒介昆虫防治
①采取打孔注药的方式预防媒介昆虫。
适用范围:重点除治区松林及生态保护区松林(甲方指定区域)。
作业要求:在每年3月前使用≥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进行打孔注药,每株注药松树均使用标识牌,载明胸径、用药量等关键信息。
②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每年6月中旬和7月上旬分两次实施无人飞机喷洒药物防治松褐天牛,计划单次飞防面积0.5万亩。
③生物天敌防治:在2025年5月-6月,对无疫情、疫情拔除区重点松林释放10000头花绒寄甲进行预防。
(4)检疫封锁
①加强对项目范围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全林场范围内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②范围内及边界沿线,对住户百姓、农家乐商户囤积的疫木积柴进行摸排清理,并且协调通报至相关街道,协助限期进行销毁。
(5)监测普查
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
①监测范围:所有林地小班。
②监测普查时间:常态化巡查,每2月1次,每年9~10月协助进行秋季专项普查。
③监测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的小班进行详查。
④监测方法:参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规定执行。
3、监管措施
(1)疫木监管
疫木清理和下山由街道派专人进行“旁站式”监管:所在村(社区)安排监管人员对所辖枯死松木清除的所有流程进行监管,需与作业人员同进同出,现场对各个流程环节按标准进行监督,施工不达标的马上提出返工整改。并做好每株枯死松木的各作业环节的编号影像资料采集工作,单株枯死松木至少需要留存伐倒、施药包裹和处理完成后的三张照片;其他清理现场疫木处理等环节拍摄适量照片或影像资料,并将每天拍摄的影像资料全部交专人保管,施工完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 媒介昆虫防治监管
防治作业前,通过《媒介昆虫防治实施方案》的审查,明确防治技术符合性;防治作业期间,通过实时跟踪系统、地面布设水敏纸等措施对作业单位进行的防治进行全过程监管;防治后,采取防治区与对照区媒介昆虫数量进行对比,明确防效。
4、档案管理
(1)疫木除治档案管理
除治过程中逐株按照编号进行造表登记,填写《松材线虫病疫木择伐信息登记表》,记录日期、疫木编号等相关信息,中标人及监管人均有签字证明,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使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及移动端APP上传数据,并提供逐株经纬度坐标矢量数据和枯死松木点位分布图存档备案。
(2)媒介昆虫防治档案管理
打孔注药操作填写《打孔注药登记表》,记录施工日期、注药编号、胸径、用药量;松褐天牛飞机防治作业填写《松褐天牛无人机防治作业记录表》,记录施工日期、使用药剂名称、防治区域、防治面积等,天敌释放填写《天敌释放登记表》,记录施工日期、防治区域、防治面积等,所有作业实施必须有中标人及监管人签字证明,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
(3)日常监测及专项普查档案管理
日常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发现枯死松木应立即进行采样检测,并对采样时间、地点进行记录,对取样检测结果进行存档。专项普查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报告存档。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
2、采购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3月—2025年9月。
3、采购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人负责服务的设备、劳务人员、技术培训等服务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和采购要求。
2、本次采购要求中标人在除治、防治服务过程中服从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3、中标人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服务过程涉及到野外用火,有造成森林火灾的风险,中标人应严格火灾防控。按照森林火灾防控要求控制好隔离间距,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因工作防范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灾。如因中标人防范措施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具备松材线虫病防治所需的作业车辆、粉碎(削片)设备、无人机等;拥有防治作业团队且团队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证书。
6、供应商对上述五点服务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验收标准:
1、组织形式
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并结合除治施工档案,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并出具相应检查报告,接受省级、市级复查。相关工作人员对除治过程所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标准进行检查,且中标人需每年送样本至省级林业部门检查,并提供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由中标人进行整改。
2、检查时间
在疫木除治、打孔注药 、天敌释放、飞机防治作业期间开展现场跟班督查。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区本级对除治范围内防治情况的自查,6月底前配合完成市级复查,10月底完成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3、检查与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住户、农家乐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及宣传情况等。此外,还需检查中标人的施工质量情况等。
4、检查与评价方法
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中标人,要求整改至合格。所有防控措施实施完毕,经每年度10月份秋季普查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要求对疫木除治、打孔注药和无人机防治、天敌释放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并出具《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效果年度评估报告》。如当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在该年度终止总服务合同。采购人将另行招标确定其它供应商。
5、验收方式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结算:
1.1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项目费用按照4:3:3比例进行支付。2023年除治工作完成后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要求对疫木除治、打孔注药和无人机防治、天敌释放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评定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评定不合格该年度费用(总合同金额的40%)不予支付;2024年评定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评定不合格该年度费用(总合同金额的30%)不予支付;2025年开福区总体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经国家、省市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未通过国家、省市验收该年度费用(总合同金额的30%)不予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内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视为投标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本章节中“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按“投标人(供应商)”理解。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2022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全区疫情涉及青竹湖、沙坪和捞刀河3个街道、发生小班55个,总面积约0.49万亩,枯死松树3585株;其中:青竹湖街道小班31个,小班面积约0.34万亩,枯死松树1744株;沙坪街道小班21个,小班面积约0.13万亩,枯死松树1409株;捞刀河疫情小班3个,涉及小班面积0.02万亩,感病枯死松木432株。
实施三年绩效承包服务,逐步控制压缩发生面积,实现2025年秋季拔除疫区目标。2023年秋季普查感病枯死松树数量下降到2000株以下,减少疫情小班30个,压缩发生面积2000亩以上,实现捞刀河街道无疫情。2024年秋季普查无感病枯死松树,全区无疫情发生。2025年秋季普查无松材线虫病感病枯死松树,实现全区疫情拔除。
二、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的通知》(林生发〔2021〕5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等文件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防治任务
(1)疫木清理。在每年3月31日前,对辖区枯死松树、濒死、衰弱松树实施全面集中清除,2023年预计数量8000株;2024年预计数量5000株;2025年预计数量2000株,三年预计总数量15000株。并按防控要求集中粉碎处理。防控年度期间同时做到即死即清,进一步降低松树枯死率,减少疫情传播途径。
(2)松褐天牛防治。每年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共5000亩松林实施药物防治传播媒介松褐天牛,在6月中旬、7月上旬分两次实施飞机喷洒药物(8%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和噻虫啉交替使用)防治松褐天牛。在青竹湖森林公园、秀峰山公园、大明山庄和河村山庄等重点林区内松树实施打孔注药4000株,用药10000支。2025年对重点无疫情区及疫情拔除区松林释放10000头生物天敌(花绒寄甲)防治。
(3)疫木管理。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组织街道监管疫点范围内居民用材情况,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居民房前屋后松材清理销毁工作。
(4)加强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按照技术要求组织专人定期开展全区范围内松林日常监测(巡查)和专项普查(秋季普查)。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针对进行防治。
2、疫情防治
(1)防治区划
重型疫点:青竹湖街道、沙坪街道
轻型疫点:捞刀河街道
预防区:秀峰街道、洪山街道。
(2)疫木除治
①强度择伐除治
适用范围:所有松林小班。
采取“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相结合的方式,对松林小班中枯死(病死、濒死、因灾致死)和衰弱松树进行采伐。“集中除治”即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当年11月至翌年3月31日前)采伐清理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即死即清”为集中除治后又出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的方式。
作业要求:所有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粉碎的要求进行处置,松木及枝桠采用粉碎设备粉碎后需用作业车辆进行运输。
②伐桩处理
适用范围:采取择伐除治的所有枯死松树(病死、濒死、因灾致死)、衰弱松树。
作业要求: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2024年至2025年在伐桩上放1-2颗磷化铝,用0.1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薄膜四周压实。
③无害化处理
采取集中粉碎(削片)方式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无害化处理。
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 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 1 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 0.6 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对集中除治和皆伐清理的疫木采取粉碎(削片)处理措施的,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④除治标识
除治山场在进山路口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同时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现场宣传,设立醒目宣传标语、标牌等宣传内容。
⑤采集上报
应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及移动端APP对所有采伐的疫木进行GPS定位、拍照,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3)媒介昆虫防治
①采取打孔注药的方式预防媒介昆虫。
适用范围:重点除治区松林及生态保护区松林(甲方指定区域)。
作业要求:在每年3月前使用≥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进行打孔注药,每株注药松树均使用标识牌,载明胸径、用药量等关键信息。
②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每年6月中旬和7月上旬分两次实施无人飞机喷洒药物防治松褐天牛,计划单次飞防面积0.5万亩。
③生物天敌防治:在2025年5月-6月,对无疫情、疫情拔除区重点松林释放10000头花绒寄甲进行预防。
(4)检疫封锁
①加强对项目范围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全林场范围内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②范围内及边界沿线,对住户百姓、农家乐商户囤积的疫木积柴进行摸排清理,并且协调通报至相关街道,协助限期进行销毁。
(5)监测普查
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
①监测范围:所有林地小班。
②监测普查时间:常态化巡查,每2月1次,每年9~10月协助进行秋季专项普查。
③监测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的小班进行详查。
④监测方法:参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规定执行。
3、监管措施
(1)疫木监管
疫木清理和下山由街道派专人进行“旁站式”监管:所在村(社区)安排监管人员对所辖枯死松木清除的所有流程进行监管,需与作业人员同进同出,现场对各个流程环节按标准进行监督,施工不达标的马上提出返工整改。并做好每株枯死松木的各作业环节的编号影像资料采集工作,单株枯死松木至少需要留存伐倒、施药包裹和处理完成后的三张照片;其他清理现场疫木处理等环节拍摄适量照片或影像资料,并将每天拍摄的影像资料全部交专人保管,施工完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 媒介昆虫防治监管
防治作业前,通过《媒介昆虫防治实施方案》的审查,明确防治技术符合性;防治作业期间,通过实时跟踪系统、地面布设水敏纸等措施对作业单位进行的防治进行全过程监管;防治后,采取防治区与对照区媒介昆虫数量进行对比,明确防效。
4、档案管理
(1)疫木除治档案管理
除治过程中逐株按照编号进行造表登记,填写《松材线虫病疫木择伐信息登记表》,记录日期、疫木编号等相关信息,中标人及监管人均有签字证明,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使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及移动端APP上传数据,并提供逐株经纬度坐标矢量数据和枯死松木点位分布图存档备案。
(2)媒介昆虫防治档案管理
打孔注药操作填写《打孔注药登记表》,记录施工日期、注药编号、胸径、用药量;松褐天牛飞机防治作业填写《松褐天牛无人机防治作业记录表》,记录施工日期、使用药剂名称、防治区域、防治面积等,天敌释放填写《天敌释放登记表》,记录施工日期、防治区域、防治面积等,所有作业实施必须有中标人及监管人签字证明,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
(3)日常监测及专项普查档案管理
日常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发现枯死松木应立即进行采样检测,并对采样时间、地点进行记录,对取样检测结果进行存档。专项普查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报告存档。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
年份 | 序号 | 实施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万元) | 备 注 | |
2022年度 (本招标文件内提到的“2022年度”均指: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 | 1 | 枯死松木除治 | 8000株 | 130元/株 | 104.00 | 砍伐全区病死、枯死、濒死、衰弱松木并要求1CM以上枝丫全部下山无害化处理。 | |
2 | 免疫剂注射 | 10000支 | 14元/支 | 14.00 | 重点生态区及全区古松大松保护剂注射。 | ||
3 | 飞机施药防治 | 10000亩 | 20元/亩 | 20.00 | 重点松林飞机喷药每次5000亩,喷洒2次。 | ||
小计 | 138万元 | ||||||
2023年度 (本招标文件内提到的“2023年度”均指: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 1 | 枯死松木除治 | 5000株 | 130元/株 | 65.00 | 砍伐全区病死、濒死、枯死松木并要求1CM以上枝丫全部下山无害化处理,伐桩处理。 | |
2 | 免疫剂注射 | 10000支 | 14元/支 | 14.00 | 重点生态区及全区古松大松保护剂注射。 | ||
3 | 飞机施药防治 | 10000亩 | 20元/亩 | 20.00 | 重点松林飞机喷药每次5000亩,喷洒2次。 | ||
小计 | 99万元 | ||||||
2024年度 (本招标文件内提到的“2024年度”均指: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 1 | 枯死松木除治 | 2000株 | 130元/株 | 26.00 | 砍伐全区其它原因枯死松木、衰弱松木并要求1CM以上枝丫全部下山无害化处理,伐桩处理。 | |
2 | 免疫剂注射 | 10000支 | 14元/支 | 14.00 | 重点生态区及全区古松大松保护剂注射。 | ||
3 | 飞机施药防治 | 10000亩 | 20元/亩 | 20.00 | 重点松林飞机喷药每次5000亩,喷洒2次 | ||
4 | 生物防治 | 10000头 | 1.5元/头 | 1.50 | 重点生态区花绒寄甲释放 | ||
小计 | 61.5万元 | ||||||
总计 | 298.5万元 |
2、采购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3月—2025年9月。
3、采购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人负责服务的设备、劳务人员、技术培训等服务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和采购要求。
2、本次采购要求中标人在除治、防治服务过程中服从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3、中标人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服务过程涉及到野外用火,有造成森林火灾的风险,中标人应严格火灾防控。按照森林火灾防控要求控制好隔离间距,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因工作防范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灾。如因中标人防范措施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具备松材线虫病防治所需的作业车辆、粉碎(削片)设备、无人机等;拥有防治作业团队且团队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证书。
6、供应商对上述五点服务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验收标准:
1、组织形式
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并结合除治施工档案,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并出具相应检查报告,接受省级、市级复查。相关工作人员对除治过程所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标准进行检查,且中标人需每年送样本至省级林业部门检查,并提供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由中标人进行整改。
2、检查时间
在疫木除治、打孔注药 、天敌释放、飞机防治作业期间开展现场跟班督查。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区本级对除治范围内防治情况的自查,6月底前配合完成市级复查,10月底完成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3、检查与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住户、农家乐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及宣传情况等。此外,还需检查中标人的施工质量情况等。
4、检查与评价方法
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中标人,要求整改至合格。所有防控措施实施完毕,经每年度10月份秋季普查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要求对疫木除治、打孔注药和无人机防治、天敌释放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并出具《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效果年度评估报告》。如当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在该年度终止总服务合同。采购人将另行招标确定其它供应商。
5、验收方式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结算:
1.1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项目费用按照4:3:3比例进行支付。2023年除治工作完成后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要求对疫木除治、打孔注药和无人机防治、天敌释放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评定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评定不合格该年度费用(总合同金额的40%)不予支付;2024年评定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评定不合格该年度费用(总合同金额的30%)不予支付;2025年开福区总体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经国家、省市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未通过国家、省市验收该年度费用(总合同金额的30%)不予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内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视为投标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本章节中“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按“投标人(供应商)”理解。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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