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合同(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一体化-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信息 | |||||||||||||||||||||||||||||||||||||||||||||||||||||||||||||||||||||||||||||||||||||||||||||||||||||||||||||||||||||||||||||||||||||||||||||||||||||||||||||||||||||||||||||||||||||||||||||||||||||||||||||||||||||||||||||||||||||||||||||||||||||||||||||||||||||||||||||||||||||||||||||||||||||||||||||||||||||||||||||||||||||||||||||
询价公告名称: | 政府采购合同(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一体化-询价) | 创建时间: | 2021-06-08 17:38:52 | 报价剩余时间 | 2天23小时30分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06-09 08:30:19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06-11 17:30:26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
终止: | 否 | ||||||||||||||||||||||||||||||||||||||||||||||||||||||||||||||||||||||||||||||||||||||||||||||||||||||||||||||||||||||||||||||||||||||||||||||||||||||||||||||||||||||||||||||||||||||||||||||||||||||||||||||||||||||||||||||||||||||||||||||||||||||||||||||||||||||||||||||||||||||||||||||||||||||||||||||||||||||||||||||||||||||||||||
询价内容说明: | 项目编号: 工业区综合医院远程一体化协同系统项目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价文件 3. 应答文件 4. 应答 5. 唱价 6. 评审 7. 采购结果确定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1 技术服务要求 5.2 质保期要求 5.3 售后服务要求 5.4 培训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曹妃甸工业区综合医院远程一体化协同系统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曹妃甸工业区综合医院远程一体化协同系统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曹妃甸工业区综合医院远程一体化协同系统服务。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3000元人民币(含税总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完成。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 2.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1.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1.4 参与项目的实施人员需提供5个以上厂商认证的从业资格证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价应答,应保证产品渠道的正规性、合法性。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1日 3.2 获取地点: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 3.3 获取方式:网站获取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6月16日17:30;石家庄长安区西大街北讯大厦6楼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17日9:00;石家庄长安区西大街北讯大厦6楼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李乐 电 话:0311-89294942 电子邮件:lijianing.he@chinatelecom.cn 采购人: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 ]软件开发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甲方(委托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受托方): [ ]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置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置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满足本项目需要。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工程开发“[ 应用 ]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2.3项目内容:按照经双方确定的甲方需求确认单为准。 2.4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包括[ ] (2)提供工作条件,包括[/]。 (3)提供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总价格(“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税率为6%,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1.1合同有效期期间,如遇国家下调合同交易事项税率,乙方需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以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为准。 3.1.2如遇最终客户审减,根据审计报告中的审减金额同额审减。 第四条 支付 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甲方指定的付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4.2甲方按照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4.2.1第一次付款: 本合同签署日起至验收合格,在甲方收到最终客户的相应款项,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2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验收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4.2.2第二次付款: 本项目验收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在甲方收到最终客户的相应款项,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2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质保金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4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5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乙方银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初验、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与合同及附件中的要求相符。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及附件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合格证明(初验文件)。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规定。 5.4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合同及附件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终验合格证明(终验文件)。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合同及附件进行终验。 5.5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电子邮件支持等。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十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 6.5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 6.6乙方提供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的响应服务(“5×8小时相应服务”)。 6.7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保修期满证书。 6.8质保期满后,乙方可以提供补丁或升级以处理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或不合理情况。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6]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5×8小时响应服务。 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6.13 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第七条 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内容:[软件操作事宜]。 7.3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1次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2]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由于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额总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额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4乙方工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8.5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合同一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责任之累积,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一方对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8.6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和法律规定外,乙方无须对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 税费 10.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石家庄]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 保密 1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2.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 12.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2.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内有效。 12.5 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三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3.1本项目建设采用的中间件平台著作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以使用;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使用部分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转售第三方。 13.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 13.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4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过程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及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与乙方合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须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13.5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4.1双方确定,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出现时解除: (1)由于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2)本合同自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发出解除的书面通知时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5.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5.5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6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甲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邮 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7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8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9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10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15.1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合同软件清单及价格 附件二:阳光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无 ] 甲方: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一:合同软件清单及价格 附件二:阳光协议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 项目合作过程中,相关工作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随时有权终止本次合作,宣布本次采购无效;并取消我方2年内合格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1 技术服务要求 总体技术要求: 提高办公效率,实现办公一体化建设,对医护人员工作进行系统性流程管理,实现 HIS 系统数据与一体化办公平台打通,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实现统一平台管理。平台整体功能规划如下图,根据实际需求由管理方酌情选择部分功能分步采购。 具体技术要求:
5.2 质保期要求 本项目需提供3年质保(包含升级)。包括应用系统的维护、故障检测,并保证所开发的软件正常运行。 中选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在本项目的免费维护期内,提供不少于 1 人的本地维护团队,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派人员到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中选供应商保证提供 5X8 小时服务响应,系统出现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应在 6 小时内到现场。 5.3 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并具备应急响应服务处理能力,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专业化售后服务团队负责维护,服务团队负责人应掌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具备管理大型、复杂信息系统项目和多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服务团队其他主要成员须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产品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中标人须提供统一的服务电话并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在软件保证期期间,若软件提交的各标准规范有任何改动,要求供应商免费对标准与规范的书面报告进行修改,使之符合系统运行时的实际情况。 协同系统维护:签订合同起36个月之内 系统软件升级:签订合同起36个月之内 服务方式有:热线电话、E-MAIL、远程在线诊断调试、现场服务。 5.4 培训要求 中选供应商须制定出详细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每次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集中培训)等内容。对于应用人员培训应不限制参加人数。培训教师必须具有至少两年的培训经验。 根据系统方案内容及具体实施情况,对系统管理员、应用管理员、关键用户、部门信息员以及领导用户的使用培训。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报价表 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技术服务响应方案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价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采购人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的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兹委托我单位 同志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该同志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及其投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技术服务响应方案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二次报价表
此表需谈判时单独提供,并加盖公章。以便唱标使用。 |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型号 | 物资目录名称模型名称 | -->计量单位名称 | 采购数量 | 备注 |
软件实施服务—ICT软件实施服务 |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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