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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的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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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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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的公示
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向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经资料审查,现场核实,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拟同意该单位的修复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修复标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要本着对该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电话: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65125339
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里联路139号,邮编:311700。
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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