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丰县黄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海丰县黄羌镇东坑村委洋新村灌溉渠工程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Z202203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黄羌镇东坑村委洋新村灌溉渠工程
(三)采购预算:92339.40 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施工,施工期为30日历天。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提供岗位证及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购买谈判文件,
3.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注: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2.地点: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六、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注: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2.地点: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二)供应商报名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的,必须是本公司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提供岗位证及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以上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对,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报名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投标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同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海丰县黄羌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黄羌镇黄羌圩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660-675846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业务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660-6666006
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