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优课录制采购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增强课堂教学核心竞争力,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库建设,我校就优课录制项目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优课录制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9.8(万元)
4、最高限价:9.8(万元)
5、采购服务内容:
(1)录制传统完整课程,包括参赛课、优质课、研讨课、实验课等,课时长度为40-45分钟,课时量14节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2)录制微课,课时长度为20分钟内,课时量14节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3)录制其他课程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时长为20-40分钟,课时量1-3节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4)直播并录制校内多班远程同步教学实况,次数1-3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6、服务要求:
(1)工作任务要求:课程录制包含课程辅助设计与技术指导、虚拟演播室提供、拍摄、剪辑、片头片尾、特效、字幕(唱词)、合成、调色、成品输出等;录制课程的时长,以当时的上级文件通知为准;工作量按录制的实际类型和数量据实结算。
(2)成品质量要求:录制的课程主要用于国家级以及省、市、校级参赛和研讨,其录制质量要求以参赛获奖和研讨成功为最高目标。
(3)影视技术要求: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一般视频编码格式为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码率为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若有其他要求,按该要求执行。
(4)专业人员要求:有成熟的团队,配备专业录制及后期制作人员。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从录制效果出发协助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调度,指导场景搭建和创意。
(5)制作场地要求:课堂实录、其他课程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等在人文艺术高中校内录制,微课录制所需的虚拟演播室和后期制作场地由供应商负责。
(6)其他要求:①拍摄制作的素材和成片版权为我校所有;②除教学内容外,其他版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③具体成果交付时间以我校要求为准。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供货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8、结算方式:按录制的实际类型、数量及对应报价据实结算。
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办公楼四楼教科室
3、方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投标,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官网、微官网
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二路116号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
联系人:张宇婷
联系电话:130351270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优课录制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9.8(万元)
4、最高限价:9.8(万元)
5、采购服务内容:
(1)录制传统完整课程,包括参赛课、优质课、研讨课、实验课等,课时长度为40-45分钟,课时量14节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2)录制微课,课时长度为20分钟内,课时量14节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3)录制其他课程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时长为20-40分钟,课时量1-3节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4)直播并录制校内多班远程同步教学实况,次数1-3次(以当年实际工作为准)。
6、服务要求:
(1)工作任务要求:课程录制包含课程辅助设计与技术指导、虚拟演播室提供、拍摄、剪辑、片头片尾、特效、字幕(唱词)、合成、调色、成品输出等;录制课程的时长,以当时的上级文件通知为准;工作量按录制的实际类型和数量据实结算。
(2)成品质量要求:录制的课程主要用于国家级以及省、市、校级参赛和研讨,其录制质量要求以参赛获奖和研讨成功为最高目标。
(3)影视技术要求: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一般视频编码格式为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码率为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若有其他要求,按该要求执行。
(4)专业人员要求:有成熟的团队,配备专业录制及后期制作人员。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从录制效果出发协助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调度,指导场景搭建和创意。
(5)制作场地要求:课堂实录、其他课程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等在人文艺术高中校内录制,微课录制所需的虚拟演播室和后期制作场地由供应商负责。
(6)其他要求:①拍摄制作的素材和成片版权为我校所有;②除教学内容外,其他版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③具体成果交付时间以我校要求为准。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供货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8、结算方式:按录制的实际类型、数量及对应报价据实结算。
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办公楼四楼教科室
3、方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投标,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官网、微官网
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二路116号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
联系人:张宇婷
联系电话:1303512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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