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肃北县乡村振兴石包城乡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1/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雄业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志强18093798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0
公告正文
肃北县乡村振兴石包城乡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 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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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乡村振兴石包城乡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肃北县乡村振兴石包城乡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已由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肃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输配水管道13公里,维修改造渠道2.5公里,改造水源1处,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总工期:150日历天(由于地域、气候原因冬季不进行施工、材料准备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总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

施工第一标段:改建斗渠2500m。

施工第二标段:石包城乡鹰嘴山村大井泉铺设引水管线14.2公里,沿管线布设分水点14处。

施工第三标段:石包城乡公岔至鹰嘴山村铺设引水管线11.6km,沿管线设置排气井7座,检查井8座,分水井3座,石包城乡老区向沙湾子铺设输配水管线1.5公里,排气井1座,检查井1座,分户井11座。

2.5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进行单位填报。且近3年(指开工日期在2018年7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7月底之前)至少有1项(含)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1年1月-2021年6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及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原件的扫描件),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

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3.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报名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同时,被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一个施工标段的投标活动,多报无效。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1年7月30日9:00分—2021年8月3日17: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

五.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

本项目须提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1年8月3日17时3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43187428@qq.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网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时。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时。

注:本项目开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其他:

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法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的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否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每个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收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北支行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

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09:00时前。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金路与文化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李雄业

电 话:138307571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C口810室

联 系 人:吴志强

电 话:18093798177

2021年7月30日

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邮箱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等级

核查等级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证书 有效期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

专业类别

证书

注册号

技术负责人

专业类别

职称

职称证书编号

施工员

岗位证书编号

质检员

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员

岗位证书编号

资料员

岗位证书编号

材料员

岗位证书编号

注:1.本表内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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