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专业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济凡0551-825566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庐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专业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财政局一楼)

(三)项目单位:庐江县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概况:

为了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实现现场监管全面覆盖、非现场监管精准打击。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部署要求,我县拟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增强基金监管能力,提升监管工作实效。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预算:15万元

(七)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供应商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 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 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年费用标准进行服务费报价,包含前期数据提取、大数据筛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后期复核工作、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文档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包含附件、辅材,必须列明所需附件、辅材具体种类、数量),并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的年费用价格。

五、联系方式

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4年8月6日17点之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寄送至庐江县医疗保障局。(备注:请将以上材料均封好,联系人:夏济凡,联系电话:0551-82556669,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财政局一楼。)

六、服务内容:

(一)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和县医保局要求,协助医保部门包括但不仅限于对低指征住院、分解住院、医疗收费、检查检验、康复理疗、串换医疗项目、肺部肿瘤、肿瘤基因检测、重症医学科、骨科、麻醉、心内科、血液透析等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前供应商需进行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根据重点疑点数据开展现场检查。2024年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共20家,其中现场检查定点住院医疗机构数量不少于5家,剩余15家医疗机构提供大数据筛查分析服务并提交分析报告。现场检查阶段需派不少于2名检查专项相关医学临床专家,1名信息技术专家,1名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配合。

(二)配合医保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成交供应商需完成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并依据检查规模,检查对象数量安排相应数量医学临床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等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工作。

(三)数据筛查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七、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医保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内容包括:事先数据提取筛查工作,对提取的医保数据进行标准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数据筛查,列出问题清单。针对数据筛查出的疑点,通过审阅病历、查看医保报销材料、调取医院HIS系统数据对比分析、询问医务人员、住院人员、经办人员等现场问询方式进行查验,进一步锁定证据,进行数据核对及问题确认。其他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筛查、锁定证据。现场检查完成后,汇总检查过程中的审核结果、病案信息、核对进销存记录等,形成检查材料;结合被检查对象提出的说明或申诉,通过复核最终认定违规行为和金额。

(二)成交供应商要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完成一家机构检查任务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检查机构名单、具体违规行为、违规数量、违规金额、检查结果等情况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三)县医保局将根据成交供应商报告的检查机构名单、具体违规行为、违规数量、违规金额等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八、项目服务承诺

(一)服务响应

投标人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

(二)保密责任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县医疗保障局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医疗保障局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县医疗保障局的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如专业机构开展监管服务过程中接入、收集、保存的参保人员身份等信息、两定机构的商业信息,需要签订《第三方信息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约定严格保密信息,若造成参保人员、被监管对象的个人隐私、经营资料遭到泄露并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将负有赔偿责任。

(三)知识产权

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以及提升相关数据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大数据相关软件平台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九、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类别

分项

评分细则

分值范围

采购专业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检查评分细则

执业资质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标文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实。

注:此项为否决项,不具备资质者不被遴选中标。

否决项

既往业绩

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大数据分析类或监管类项目的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

注:有效案例须为已服务完毕业绩,文件中提供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0-10分

人员资质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技术人员数量、配备和资质、人员质量等综合评定。

1、项目经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可支持的临床医学专业的专家(中级职称)不低于2名,符合条件每个人员得5分,最高10分。(投标文件中附医药卫生类专业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的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0-30分

检查方案

1. 投标人提供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筛查分析工作方案,包含违法违规风险分析、数据筛查规则、现场核查方式方法等相关工作的实施计划。

2.投标人提供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包含数据筛查规则,病历评审,隐蔽性违规核查要点等具体工作实施计划。

注:每项方案编写客观、准确、完整、公正、符合实际现状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求情况,得10—15分;方案编写的质量符合本项目技术方案实际现状、较为客观准确的,得5—10分;方案编写的质量基本符合本项目技术方案实际现状、相对完整的,得 1—5分;不提供不得分。

0-30分

现状分析

熟悉安徽本地医保政策,熟悉安徽省医保基金监管现状,熟悉基金监管检查流程,参与过国家、省、市飞行检查,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情况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可实施性强,且能达到项目要求得 10 分;内容可行能达到项目要求,有一定的操作性的 ,得5分;内容一般、简略,有待完善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分

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分三项进行评分:①检查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组织措施详细、完善,有利于实现医保基金合理管控;②检查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管理措施详细、完善,有利于完成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③质量保障措施具有针对性,能够保证检查结果的可靠性;满分 10分,每缺一项扣 3 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 0.5 分(每项最多减 3 分)。

0-10分

项目报价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0-10分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检查方案,业绩证明,服务人员信息等。

庐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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