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裕安区顺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312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13865766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0
公告正文
2021年裕安区顺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CZB-20231201
(二)项目名称:2021年裕安区顺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五)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七)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过路涵、塘出水闸,塘埂护坡,现浇踏步,新建窨井,新建田间砂石路。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三、项目发包价
发包价(最高限价):547889.24元(含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可付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合格工程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8%,剩余2%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1年。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五)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 ☑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 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0564-3236661
(二)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3865766145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5时00分。
(二)发包地点: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奥斯汀酒店6楼会议室。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受邀请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受邀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主任 0564-323666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汪工 13865766145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四)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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