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jxmgl-gk-2023-07-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莉莉
招标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阔18648225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XMGL-GK-2023-07-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DJXMGL-GK-2023-07-01;项目地点:兴安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付款方式:
按合同要求;交货地点:科尔沁右翼中旗;最高限价:伍拾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
标单位应该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 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
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号
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号
门市)
七、其他
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招标人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公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采购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3.1项目编号:DJXMGL-GK-2023-07-01
4.1项目地点:兴安盟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6.1 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
7.1交货地点:科尔沁右翼中旗
8.1 最高限价:伍拾万元整
2.8招标范围:PM10 自动监测仪、PM2.5 自动监测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该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
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授权委
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
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鼎建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号门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项目开标地点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
号门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 编: 137400 邮 编:137400
联系人:张莉莉 联系人:李阔
电 话:13634796593 电 话:186482251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张莉莉
电 话:136347965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和广场二期8号楼8号门市
联系人: 李阔
电 话: 18648225111
电子邮件:
7912775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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