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象山绿城喜来登度假酒店西餐瓷器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象山绿城喜来登度假酒店西餐瓷器采购
招标详情

宁波象山绿城喜来登度假酒店

西餐瓷器采购招标公告

宁波泰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宁波象山绿城喜来登度假酒店西餐瓷器采购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标的供应/(安装)的供方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宁波象山绿城喜来登度假酒店

2、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白沙湾村

3、 招标内容:西餐瓷器

4、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待入围单位资格预审通过后,由招包人通知进行缴纳,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 名:宁波泰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象山支行

账 号:389658332316

税 号:91330225756253569L

7、 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 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预付款,该预付款在乙方交付全部货物后转为货物价款。

(2) 全部货物运卸至交货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完成安装调试(若需)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并签署结算确认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预付款)。

(3) 余款(若有)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乙方履行全部保修义务并经甲方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 甲方支付除预付款外的其他款项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交验收成果报告、双方结算确认书、足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合同主体名称一致收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5) 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足额合法发票,在甲方支付保修金前的最后一次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包括质量保修金金额在内的结算总价100%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9、 履约担保:合同价 5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10、 质量要求:符合万豪集团标准及品牌要求。

11、 供货/安装周期:到货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安装完成日期为 / / / 日(若甲方不具备收货条件,到货时间以甲方最新通知为准)。

二、 投标报名要求

1、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安装企业(或经销商),在国内具备3年及以上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经验;

(2)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 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服务维保的能力;

(4)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5) 投标产品须拥有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并满足或超过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6) 供应商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被起诉、或被执行的不良经营合作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近五年内国际品牌酒店相同标段合作业绩3个及以上,并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9) 供应商类别等级要求:供应商类别为【餐饮餐具】且在绿城供应商库中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合格供方。

2、 货物样品寄送要求

(1)货物送样:本次招标货物要求在报名截止前各投标单位将以下种类中主要代表性产品的样品寄送给招标人,往来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样品不合格或不满足万豪集团标准的将不予入围,取消投标资格;

(2)样品种类:西餐及大堂吧瓷器、客房迷你吧瓷器;

(3)样品需标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 本次采购只接受招采平台在线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绿城集团招采平台(https://lczc.gtcloud.cn)中分别进行供方注册、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完成注册,然后点击相关公告报名。同时将《供方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4、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5、 领取标书时间: 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6、 领取标书地点: 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 招标联系人:周纬 联系电话:13388422228

联系邮箱:zhouwei_nb@chinagreentow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7楼

8、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nbjiancha@163.com

三、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标人:宁波泰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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