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公安局资金查控工作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
一、采购人:无棣县公安局地址:无棣县海丰十六路公安大厦
联系方式:孟队长 1890543 360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区)海丰海丰十四路号丰泽大厦8楼808室
联系方式:孙翠仙 180 5431 0157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棣县公安局资金查控工作台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刑事犯罪的总量逐年减少,尤其是暴力犯罪大幅度下降,但是经济犯罪数量却稳中有升。为了迅速提高山东经侦的科技化水平和整体战斗力,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并携手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了经侦专用侦查设备——和资金查控工作台(ZJ-2000),以应对目前经侦没有专用勘察设备的现状。并且于2017年8月下发了鲁公经【2017】662号文件,推广全省经侦部门使用。据了解,该设备是当前国内市场上唯一的经侦部门专用侦查设备,其功能定位填补了经济犯罪专业现场勘查领域的空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四、预算金额:70.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使用经济犯罪发展形势,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经侦部门侦查办案实战效能,拟采购一款专为公安经侦设计的集数据采集与资金分析为一体的专用设备ZJ-2000资金查控工作台,该设备是当前国内市场上唯一的经侦部门专用侦查设备,其功能定位填补了经济犯罪专业现场勘查领域的空白。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是“厦门美亚柏科”在山东省内唯一的授权代理商,拥有独家的代理权,目前只有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可提供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共同研发的经侦专用侦查设备达到上述功能,具有唯一性。故拟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名单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社区沿山路6号佳利泰大厦6E
七、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至无棣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公示期限: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附件:需求方案、论证意见公示论证意见公示。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doc
单一来源需求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