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2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3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wh-20241001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主任0312-79538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璐0312-6786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2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2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WH-2024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璐
项目联系电话:0312-6786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新华东街0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主任 0312-7953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璐 0312-6786988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采购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2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2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BWH-2024100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内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2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等办公设备一批,详见“第五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和数量”
1.6最高限价:330000元
1.7质量要求:合格
1.8质保期:三年
1.9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3.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年 10月 18日,工作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报名并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3.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后,报名资料留代理机构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3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新华东街095号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联系人:贺主任

联 系 人:安璐

电  话:0312-7953896

电    话:0312-6786988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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