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残疾人证核发材料一人一档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残联2025年残疾人证核发材料一人一档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即将启动,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比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根据《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本市残疾人证核发各项业务产生的材料,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形成一人一档信息化材料,可供查询。
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著录条目、数据质检、拆卷、材料鉴定、分类、编目、整理、材料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目录册制作、制作成光盘查询系统及挂接到现有业主系统、恢复档案材料装订原样。
项目数字化加工总量约1万份(每份材料平均20页,A4大小)。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1.材料著录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为真实、全面地反映残疾人证核发过程的质量,推进办件材料管理规范性和使用有效性,对市、区残疾人证核发材料进行数字化管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提供材料著录,具体要求:著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 31-2005)执行,录入卷内文件目录信息(档案号、文件目录“残疾人名字+残疾人身份证号+残疾人证号+业务办结时残疾类别+业务办结时残疾等级+业务类型+业务审核年份+业务审核区+业务审核街镇+申请时间+审核时间+评定医院+材料总页数+材料归集时间”,以及原档号),与扫描件条目对应,形成目录册。 1.1 材料进出库交接必须严格执行进出库管理制度。中标单位首选在材料单位设立临时办公点实施项目,如材料单位不能提供临时办公点需要在中标单位选择场地实施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在加工场所设立临时库房,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组长)管理材料实体,并建立《借用材料审批单》《归还材料登记表》等工作流程单,做好调档交接等各环节的登记工作。 1.2 对材料数量进行核对,对案卷内情况与原目录不一致处、空号、重号等情况应建立勘误表进行登记。 |
2.扫描技术要求 | 2.1 分辨率:300 dpi——600dpi 2.2 颜色:24彩色 2.3 格式:TIFF或JPG 2.4 压缩方式:TIFF 2.5 每件档案保存形式:PDF |
3.本项目总体质量要求 | 3.1 扫描过程中不对材料原件造成损伤。 3.2 按照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数字化加工。 3.3 材料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
4.扫描加工要求 | 4.1 在材料扫描前将材料拆分,保证纸张平整、抚平边角。 4.2 采用先进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材料扫描,避免纸张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 4.3 如遇到材料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材料,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 4.4 扫描图像用TIFF或JPG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300dpi——600 dpi。 4.5 保证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 4.6扫描结束后,恢复材料装订原样。 |
5.扫描图像处理 | 5.1 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1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5.2 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材料原貌的原则,并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5.3 字迹洇透: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5.4 图像深浅不一: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5.5 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信息。 5.6 图像的尺寸大小要与原件相同,既原件为A4纸尺寸,处理后的图像也要是A4纸尺寸。 5.7 应做好材料数字化加工过程数据的日常备份与汇总。 5.8 经验收合格的材料数字化成果应进行完整备份。为保证数据安全,除在线备份外至少应选择一种离线备份载体(如蓝光光盘、DVD光盘等),相同内容的离线备份介质应复制至少两套。离线备份介质应妥善保存并定期检查能否被正确读取,不宜直接提供利用。 5.9 数据备份应包括:已数字化材料的案卷号及图像清单(Excel格式);材料扫描图像文件和材料目录数据以刻录光盘或者移动硬盘的形式备份。 |
6.材料整理装订 | 材料案卷原拆/原还。尽可能保持材料原貌,按照历史材料原有装订方向进行装订,不可更换装订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材料装订,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材料内页下边缘对齐。 |
7.图像数据挂接 | 材料扫描完成后,需与计算机目录数据一一对应,其中,扫描文件以卷为单位进行存储,材料目录应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材料目录应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保证数据挂接正确性100%,确保加工扫描成果在招标方所使用的业务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相关参数采用AES加密方式。 |
8.材料扫描加工质量要求 | 8.1 图像要求:图像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 8.2 数据对应:材料目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100%正确对应。 8.3 投标方必须按“一录一校”方式来完成信息录入。 8.4 招标方按批次提供给投标方,10万件为一批。招标方对投标方质检后的扫描图像进行抽检,抽检率为1%。当抽检图像合格率达到99.9%、扫描图像与目录100%挂接正确时,招标方提供下一批次案卷,但投标方需对错误数据重新检查修改,直到合格率达100%;如抽检合格率低于99.9%,招标方有权不予提供错误数据并且不再提供下一批案卷,招标方将该批材料全部退回给投标方重新检查修改,直到质检合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
9.作业环境及设备要求 | 数字化加工要求在招标方指定地点进行,招标方提供场地、桌椅。投标方提供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部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和耗材等)及数字化加工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具备双录双校、扫描、录入、自动抽检等功能),并按招标方的保密、安全要求进行设备处理及对场地设置监控器(项目结束后移除),以及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的软硬件及网络的维护工作。数字化加工场地禁止连接外网。 |
10.人员要求 | 为保证材料实体和信息的安全及扫描质量,投标方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的扫描队伍,其中不能有外籍人员,扫描人员要严格遵守招标方的保密、安全各项要求,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11.安全保密要求 | 11.1 投标方需提供保证材料实体和信息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按要求与投标方签订《保密协议》。投标方应将现场服务员工名单及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交与招标方备案。 11.2 招标方与投标方须签署《安全保密协议书》,参加本项目工作的中标方员工须签署《保密责任书》。 11.3 投标方应接受招标方现场实时监控等安防措施安排。 11.4 项目验收后,投标方所有计算机与项目中使用的存储硬盘应移交招标方统一处置。 |
12.对投标方资质等要求 | 12.1投标方应具有类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的案例。提供2022-2024年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12.2投标方须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提供团队主要组成人员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记录。 12.3投标方须在方案中明确加工场地规划,包括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配备的硬件数量及规格,软件和网络环境。 |
13.履约时限要求 | 13.1投标方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相应的具体进度计划安排。 13.2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工作量,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具体措施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 |
14.售后服务要求 | 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发现项目范围内材料电子化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需要提供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扫描、录入、挂接等数据修改。投标方在上海有专门的技术响应及支持团队,能够提供上海地区快速的技术服务和及时应急响应能力,要求在用户提出需求后4小时内做出实质响应并提供免费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
二、预算金额和付款方式
预算总金额8万元。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首付款支付合同50%;数字化加工材料通过质检入系统后,支付合同价的50%。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有相应资质,提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执行团队不少于3人,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包括关键页);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比价采购报价单》,按照要求填写。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报价必须包含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签订时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增加项目费用。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至虹口区四平路419号204室。
3.通过材料审核的投标单位,采购工作小组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26060296,shzulianc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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