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中央供药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中央供药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临空片区综保区网内1号路以西,2号路以北,5号路以南,6号路以东。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51930.09平方米。
2.3竞争性磋商范围: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中央供药系统自动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相关检测、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技术培训、通过相关验收、移交、保修、缺陷处理、相关手续办理及后期服务等工作,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3 供应商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中央供药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3.4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3)符合本公告的业绩合同;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真实、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代理单位进行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23层2305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小妮、李亚菲
电 话:0531-88816265、8881622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738178
项目名称: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中央供药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临空片区综保区网内1号路以西,2号路以北,5号路以南,6号路以东。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51930.09平方米。
2.3竞争性磋商范围: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中央供药系统自动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相关检测、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技术培训、通过相关验收、移交、保修、缺陷处理、相关手续办理及后期服务等工作,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3 供应商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中央供药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3.4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3)符合本公告的业绩合同;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真实、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代理单位进行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23层2305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小妮、李亚菲
电 话:0531-88816265、8881622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73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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