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箱式变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800KVA箱式变电站招标人为合肥华新科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工程最高限价: 30 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800KVA箱式变电站
2.2 采购数量:1套
2.3 主要技术要求:附图纸
2.4 报价要求:报价含普通增值税。
2.5 交货地点:按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2024年 10 月 15 日前
2.7 包装及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不限(包装须符合货物的海洋运输、装卸以及出口海运包装要求)。将物资运送至购货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装用由供货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箱式变电站的生产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技术规格同类设备投产3年或以上行业内应用成功案例,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提供至少2份不同用户的合同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所投设备技术性能的技术协议主要条款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规格)。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合同价款10%的约保函。币种与合同货币相同。
4.2 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周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供货方同时向购货方开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4.3 按下列付款方式支付至合同规定的货物金额百分之八十(80%):
4.3.1 合同设备在工厂预拼装验收后,凭验收签字文件,购货方向供货方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40%;
4.3.2 设备所有货物到现场,并经过清点符合合同清单所列项目要求数量,外观无明显缺陷后,购货方凭装运单据和现场到货验收单据向供货方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20%;
4.3.3 设备安装完毕,设备满足合同性能考核要求后,购货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性能考核验收证书向供货方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10%;
4.3.4 余款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款。
合同款购货方以人民币结算。
5.履约保证金:壹万元。
6.投标报名:
6.1 报名时间:2024年 9月 4 日 ---2024年 9 月13 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6.2报名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投标申请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类似成功案例,均需加盖公章;
6.3报名纸质资料寄送名址:
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11号合肥华新科创园区招标办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788867197; 邮编:230009
6.4 报名电子资料接收邮箱:790345308@qq.com
6.5预审阶段暂不接受企业到访,甲方将对邀标预审入围企业有序安排见面沟通、甲方考察和邀请招标等工作。
6.6 发售标书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仅对通过资质文件预审的投标人,发出邀标通知并售领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