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0110301972
预算金额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JZ-20201103019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富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资源魔盒教室版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110301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资源魔盒教室版 教学专用仪器1、采用专用服务器架构,内置资源管理平台系统需支持≥50人并发使用场景,提供流畅的互动操作体验。2、内置≥6门课程教学资源,课程需包括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实训、计算机主板芯片级维修实训、笔记本电脑维修基础与实训、智能手机维修基础与实训、显示器维修基础与实训、硬盘维修与数据恢复。3、课程资源形式需包括PPT课件、 Flash动画、2D仿真实训、3D仿真演示、操作视频、互动游戏。4、资源的调用需分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两种模式。教师在教学模式下通过课程——项目——任务——知识点、技能点的流程来调用相应的资源,同时教师需要通过平台中备课管理功能,按照预定的教学计划向学生推送相应的学习资源。学生在学习模式下看到和调用的是教师推送或开放的积件或资源。5、支持专业教学管理功能,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班级管理、学习成果评价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与成果评价功能。学生管理支持学生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的导入、导出与修改功能;教师管理支持教师个人信息管理、课程分派、班级分派功能;班级管理支持多个班级创建、学生分派、学生分组、课程分派等相关功能。6、相关课程资源需按照项目--任务驱动的职教模式构建每个完整互动学习单元。7、教师可直接利用学习单元中的PPT课件进行知识点讲解,利用学习单元中的题库推送功能实现对课堂教学效果的现场测试;学生可按照教师开放的资源权限观看学习单元中的动画、视频及微课资源,并通过教师推送的仿真实训资源进行实操练习。8、支持学习成果评价模块,以实际教学项目为基本评价单元,评价项包括课堂表现、知识考核、技能考核、学生自评与小组评价五个模块,其中知识考核、技能考核由系统依据学生的答题和实操情况自动计分。9、内置数字图书馆功能,电子及计算机相关专业图书≥2000册,类型可涉及计算机、通信、互联网络、电工电子技术、单片机、程序语言、一般工业技术等相关大类。10、资源库平台管理系统需提供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1352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1

资源魔盒教室版

资源魔盒教室版

eFix-MagicBox50

1

352000

352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2000

合计金额大写: 叁拾伍万贰仟元整

(该价格包括采购费、人工费用、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费、保险费、伴随服务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1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指定地点(校实训室、教室、机房)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

3.3.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4、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供货的时间、安装、保管事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4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财政资金下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交付并正式使用之日起 一 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的前提下等)一次性无息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东路支行(湖南富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016882320801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质量要求

5.2.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或企业标准无政府部门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5.2.2交付的产品应与该产品国家公告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2.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6.1.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2甲方义务

6.2.1 及时、足额、依约支付合同款项。

6.2.2 按时进行签收、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并及时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乙方有依约获得足额货款的权利。

6.4乙方义务

6.4.1保证

6.4.1.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6.4.1.2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4.1.3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4.1.4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2货物包装要求

6.4.2.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6.4.2.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4.3运输和保险

6.4.3.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4.3.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6.4.4 伴随服务

6.4.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4.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6.4.5售后服务:

6.4.5.1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6.4.5.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6.4.5.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4.5.4在产品服务期内,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设备发生故障或是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算起一天内上门进行维修或是指导,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如该维修属于乙方免费维修范围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甲方损失。

7.违约责任

7.1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按时交付部分产品款项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

7.2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7.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部分的逾期利息。

7.4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且收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7.5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设备以侵犯其知识产权等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由第三人索赔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及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起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中路60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160号复地崑玉府5栋2902室
法定代理人: 罗伟光 法定代理人: 周晓楠
委托代理人: 张凯 委托代理人: 李冬峰
电话: 0731-88692317 电话: 0731-94807628
传真: 0731-8869231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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