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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完成(详见附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5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
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
第三次付款: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第四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9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第五次付款:管养期满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无息)。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3月31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337857429@qq.com
招标代理邮箱:sqzt001@163.com
监管部门邮箱:ggzyjyzxfgk@163.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工程量清单.pdf (3.1)最新228施工图.rar (征求意见稿)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竞争公开征求意见公告.pdf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完成(详见附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江山大道北延段改造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5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
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
第三次付款: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第四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9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第五次付款:管养期满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无息)。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3月31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337857429@qq.com
招标代理邮箱:sqzt001@163.com
监管部门邮箱:ggzyjyzxfgk@163.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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