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新建航空和汽车配件生产一期项目(部分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9年6月5日起)
二、联 系 人: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三、联系电话:0519-82332702、0519-82690633
四、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五、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航空和汽车配件生产一期项目(部分项目) |
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6号 |
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6号,从事铝制品加工生产。2015年2月3日,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新建航空和汽车配件生产一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原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坛环开审[2015]5号)。目前该项目已经形成年产航空用铝合金板1万吨、汽车零配件100万套生产规模(其中汽车零配件铝合金锭熔化、压铸、去毛刺、喷丸工段委外,航空零配件50万套/年未建)。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航空和汽车配件生产一期项目”中“年产航空用铝合金板1万吨,年产汽车零配件100万套(部分工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金属屑及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 企业按要求规范建设了危废暂存场所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各一处。危废暂存场所已按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悬挂了标志牌。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