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州区陶家宫镇荞麦庄子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审计服务)竞价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81442437518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陇志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伊州区陶家宫镇荞麦庄子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6202408144243751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陇志  1779902980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14 18:10  -  2024-08-19 20:00 

 采购单位: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服务领域:工程建设;计费组成:造价咨询服务费;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件 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未上传、材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做无效报价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陶家宫镇 陶家宫镇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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