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CD-1010-广联达测试-房建仿真项目-委托招标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 )CD-1010-广联达测试-房建仿真项目-委托招标 CD-1010-广联达测试-房建仿真项目-委托招标-房建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FJ2400049-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D-1010-广联达测试-房建仿真项目-委托招标 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关于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上报“危旧房改造安置工程(幸福佳苑小区)”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溧发改审[2013]2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二轮试标测试单位110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第二轮试标测试单位110 ,现对该项目CD-1010-广联达测试-房建仿真项目-委托招标-房建施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第二轮试标测试单位110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溧水区幸福佳苑小区(辛庄南路以南 珍珠南路以西 )
2.2 招标范围:房建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
2.3 计划工期:126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2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小型工程
2.6 工程类型:房建工程仿真项目类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装饰装修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一级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企业自2019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此业绩是指:①单独承担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③总承包范围内包含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三者出现不一致时,以金额低的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均反映不出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盖章,四方单位公章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20 09:0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4.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8.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笼围为 95%~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2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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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自2019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业绩,其中一个得2分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分:6.00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 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5)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2.3.3(7) | 其他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第二轮试标测试单位110 | 招标代理机构: | 第二轮试标测试单位110 |
地址: | 陕西西安广联达招标人测试 | 地址: | / |
联系人: | 罗文超 | 联系人: | 测试人一 |
电话: | 18118835518 | 电话: | 15931268976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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