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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歙县新安中学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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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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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cg20221026-4
预算金额201万元
招标公司歙县新安中学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女士0559-65188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歙县新安中学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歙县新安中学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0-27 阅读次数: 】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歙县新安中学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8 9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CG20221026-4

项目名称:歙县新安中学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万元;其中第一包:蔬菜、鲜肉类等配送,预算82.4万元;第二包:半成品类配送,预算40.6万元;第三包:粮油类配送,预算28.2万元;第四包:面食类配送,预算49.8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按采购人每包食材品种配送每日每餐所需的蔬菜、鲜肉类半成品类粮油类面食类等。具体配送种类数量以实际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个学年度,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①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279点00分至2022118930分(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招标代理登记领取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递交的采购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8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歙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注:疫情期间,各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118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歙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四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新安中学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522)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歙县新安中学

址:歙县徽城镇富资路1号

联系方式:0559-6525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歙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

联系方式0559-651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 0559-6518881

磋商公告(1).pdf磋商公告(1).pdf新安采购需求.pdf新安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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