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分行2024年ATM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441300339100039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招标联系人林小姐0752-22893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441300339100039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惠州分行2024年ATM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我行时限相关要求提供设备的安装、拆除、搬运入库和按原墙 体补回原墙洞以及加固等服务。服务期限为 1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
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 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 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渠道与运营管 理部、信息科技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关联关系,供应商应做出以下关联关系承诺:
(1)如供应商不是我行关联方,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成为我行的关联方,将及时告知我行。(2)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1 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
七、其他
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就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
二、项目需求
1、采购标的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我行时限相关要求提供设备的安装、拆除、搬运入库和按原墙体补回原墙 洞以及加固等服务。服务期限为 1 年。
2、服务内容与要求
(1)供应商需自备在安装、拆除、搬运入库和按原墙体补回原墙洞以及加固等环节需要用 到的工具及设备(含所有所需用到的辅材)。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施工在我行营业网点或自助点营业结束后进行。
(3)供应商在我行所在仓库(原小金支行、惠城区麦地花园、分行负一楼等)搬运出入库 时应严格遵守仓库的管理要求,将物品堆放整齐。
(4)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拆除、搬运入库和按原墙体补回原墙洞以及加固等所产生的 垃圾清理,需达到交回业主的要求。
3、报价与结算模式
(1)项目报价:
服务报价已包含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已包含设备的安装、拆除、搬运入库和按原 墙体补回原墙洞以及加固等费用,我行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按季结算,每季度末按验收后实际完成的服务项目及数量据实 结算。发票由供应商提供,我行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后,费 用以转账方式划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无保证金。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 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 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 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渠道与运营管 理部、信息科技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关联关系,供应商应做出以下关联关系承诺:
(1)如供应商不是我行关联方,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成为我行的关联方,将及时告知我行。(2)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四、报名须知
1、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附件 2 如需)、供应商 声明书(附件 1)如有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请附以上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附件 3)。
上述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需通过年检或在有效期内。原件 经核对无误后当场退回。
3、报名地点:惠州市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
4、我行拒绝接受以下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
(2)不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要求的报名资料;(3)不满足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的报名资料;
(4)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资料;(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名资料;
(6)虚假的报名资料。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小姐 谢先生
联系电话: 2289326 2289872
报名时间结束后,我行将对报名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向确定符合条件的公司 发出邀请。
特此公告
附件 1:供应商声明书
附件 2:授权委托书(如需)
附件 3:承诺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24 年 7 月 16 日
附件 1 :
供应商声明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我单位报名参加贵行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作出以下声明:
一、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是 否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 是(如选该项,请说明具体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
二、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是 否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信息科技部、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包括配偶、直 系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 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 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和其他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 关系。>。
□ 是(如选该项,请说明具体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
上述情况真实有效,若有错漏,贵行除有权要求我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我单位愿意 无条件接受贵行给予退出采购项目、解除采购合同、退出供应商库、扣罚入库时缴交的保证 金、取消供货资格等措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司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在 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 采购过程中,我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本项目代理人(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其代理权限为领取征集文件、签署应征文件、补充或变更方案内容、送交应征文件、参加项目谈判、领取采购结果通知书、签订相关合同、办理该项目中有关交接手续等(以本 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承诺函
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我单位在报名参加贵行惠州分行 2024 年 ATM 及智能柜台等自助设备拆装、搬运项目采购过 程中,将严格遵守贵行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承诺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以下情况:一、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二、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 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同被控制的兄弟公司(同一母公司控股超过 25%,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 总和达到 25%以上)。如同一集团下两个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四、不同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具有夫妻(身份证家庭地址相同)、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关系 等。
五、同一自然人兼任不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关联关系是指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六、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 25%,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 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一方的 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 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 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七、供应商之间存在投资关系或共同投资人。
八、同一人员在不同公司存在任职情况。
九、其他关联情况。
若存在虚假承诺,本公司承担所有后果。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 22 号
联 系 人:林卉芸
电 话:0752-2289326
电子邮件:hzzh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0
地 址: 0
联 系 人: 0
电 话: 0
电子邮件: 0
有晨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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