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盐废水MVR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XCY2024-GZ-YQ001)的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cy2024-gz-yq001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生152707024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女士0797-8355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盐 废水 MVR 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XCY2024-GZ-YQ001)的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CY2024-GZ-YQ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盐废水 MVR 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000000.00 元,招标人为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盐废水 MVR 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盐废水 MVR 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将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收到由江西辰宇工 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邮箱 jxcyzbdl0797@163.com 发送的《邀请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景荣大厦 A2 号楼 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Y2024-GZ-YQ001 项目名称:高盐废水 MVR 蒸发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玖佰玖拾捌万元整(¥:9980000.00 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 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属于下列被邀请的单位 1.广东海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1RCD18)2.广州市心德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664020848D) 3.山东特保罗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3069555714)4.江苏高捷节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5689899XH)5.厦门青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784185102N)(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项目工期紧张,采购人需要缩短开标时间,请被邀请的供应商知晓,如需放弃本项目的 招标邀请,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所有解释权属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龙 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 件及资格预审资料(投标文件及资格预审资料各一式五份,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出席开标 大会,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 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 标人的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40 005 875 500 015)(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 及用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 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 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原件,否则响应无效。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 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5.付款方法: 5.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确认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 后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30%为预付款。 5.2 交货款: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后,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并在中 标人提交的交货清单上签字后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20%。 5.3 安装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以使其具备验收的状态,中标人向 采购人出具安装进度证明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20%。 5.4 考核验收款:中标人在获得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后,配合 协助采购人办理设备结算流程,结算审核流程完成后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20%,剩余中标价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 结清款: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及 其他相关资料后,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 10%。(注:以上所有款项的支付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支付金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邀请招标文 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联 系 人:付生 电 话:15270702426 电子邮件:2509062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辰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景荣大厦 A2 号楼 408 室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0797-8355918 电子邮件: jxcyzbdl079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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