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bbgz00095
预算金额64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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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项目法人: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部门: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11-1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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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字[2018]10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人防标识标牌及其他零星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GZ0009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GZ0009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 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工程为住宅安置小区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有:人防工程标牌标线、防倒塌棚架、机动车库标牌标线、金属栏杆、地库通风管道防火包裹、人防区防化供电和景观照明供电电缆以及部分绿化苗木采购及安装(栽植)。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遗等。
     2.7 合同估算价:640万元
     2.8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一地块工程为住宅安置小区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有:人防工程标牌标线、防倒塌棚架、机动车库标牌标线、金属栏杆、地库通风管道防火包裹、人防区防化供电和景观照明供电电缆以及部分绿化苗木采购及安装(栽植)。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遗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00至2023年12月07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 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055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7号楼4楼402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1分1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1-1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1-16
    0天0小时11分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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