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铜梁区太平镇太平村南美白对虾设施养殖配套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500151-04-01-2290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后扶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铜梁区太平镇太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6895.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94.00平方米。新建1栋养殖大棚,建筑面积为5223.68平方米,内含标粗池64个,并配套生化池4个,配套用房两栋,配电房135.16平方米,丙类仓储用房135.16平方米,新建内部道路长度500米,并配置室外照明等基础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53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292.0442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工程施工、招商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招标人给定的初步设计,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指标等因素要求中标人调整设计,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土建、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水、电、气、暖工程等)、设备采购与施工等(根据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列出详细清单并作为合同附件)。其中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管理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3)运营:负责合作养殖基地的整体综合运营工作,即建设养殖基地运营服务体系并维持运营期内良好运转。工作内容包含服务规划、服务实施、项目营销、经营优化、园区管理、维修维护等。
2.5 工期要求:总合同工期 21 年,其中:
?设计周期: 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全套施工图、图纸应由业主组织专家审查合格);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运营周期:20年(自项目经招标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人必须采购的主要运营相关设备型号参数要求:
(1)满足南美白对虾养殖的功能要求;
(2)以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的主要技术和招标人要求的参数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5)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招标人: | 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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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1号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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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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