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原银行车辆估价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车辆估价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车辆估价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1.2项目范围:为支持我行车辆贷款业务的审批,减轻因车辆价值不公允带来的业务风险,拟采购车辆估价数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类服务:
(1)通过新车车型配置数据库、厂商指导价、市场销售价以及VIN校验码数据为我行新车车贷业务中车辆认定价格提供依据,辅助车贷业务的有序开展;
(2)通过二手车精准评估、车史估值以及VIN码估值服务对二手车进行估值并出具评估报告,以降低二手车估值风险。
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1.3服务期限:24个月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1)一标段:新车估价数据服务。
(2)二标段:二手车估价数据服务。
注: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并可中多个标段。
1.5入围数量:
(1)一标段:2家。
(2)二标段:2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4年 2月 27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3月20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2评标室
六、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南京三百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侯选人:北京爱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侯选人:广州穗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939707921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祁锐 朱梦利
联系电话:0371-65359921
电子邮箱:hnwxzx19@126.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车辆估价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1.2项目范围:为支持我行车辆贷款业务的审批,减轻因车辆价值不公允带来的业务风险,拟采购车辆估价数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类服务:
(1)通过新车车型配置数据库、厂商指导价、市场销售价以及VIN校验码数据为我行新车车贷业务中车辆认定价格提供依据,辅助车贷业务的有序开展;
(2)通过二手车精准评估、车史估值以及VIN码估值服务对二手车进行估值并出具评估报告,以降低二手车估值风险。
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1.3服务期限:24个月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1)一标段:新车估价数据服务。
(2)二标段:二手车估价数据服务。
注: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并可中多个标段。
1.5入围数量:
(1)一标段:2家。
(2)二标段:2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4年 2月 27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3月20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2评标室
六、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南京三百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侯选人:北京爱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侯选人:广州穗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939707921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祁锐 朱梦利
联系电话:0371-65359921
电子邮箱:hnwxzx19@126.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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